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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及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机制的细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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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第二部分的分析,本部分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为例,结合已经批复的《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武夷山试点实施方案》)和《总体方案》,从具体的操作层面探讨如何建立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机制(包括建立过程中的阶段性体制机制)。以此为基础,即可将本研究的体制建设总体框架和具体的体制机制构建方案(包括项目化方案)推而广之。《武夷山试点实施方案》审批较早,对其与《总体方案》理念一致的部分,继续探索政策的执行和落地;不一致的,要进行纠偏和调整。

本部分管理体制机制的细化,基于第一部分的总体框架、第二部分的现状问题,并尽量与《实施方案大纲》对应,包括管理单位体制、资源管理体制、资金机制,也涉及日常运行机制(日常管理机制、社会发展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和合作监督机制),也尽量与《总体方案》中的统一事权、分级管理的体制、资金保障机制、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和社区协调发展制度一致。从前述武夷山的情况看,要建立起“统一、规范、高效”且可复制、可推广的国家公园体制,关键在于“权”和“钱”两个方面的制度安排,即管理单位体制、资源管理体制和资金机制(也是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权”的方面,要划清地方政府与管理机构的关系(权力的划分),在管理单位体制设置中使管理机构权责利匹配,赋予其统筹管理各种保护地类型、各种土地所有权类型的权力和能力,并有与之匹配的队伍;“钱”的方面,要从根本上解决管理机构财政资金不足、不当经营的问题,使管理机构的财力与事权相对称,并通过构建合适社区发展的机制,使国家公园更好地体现全民公益性。

基于此,这一部分的内容设计如下:决定管理机构性质和权责的管理单位体制(3.2节)、以土地权属为重点的资源管理体制(3.3节)、决定管理机构财力和事权是否相称的资金机制的构建(3.4节)。在此基础上,提出国家公园管理机构重点领域的权力清单和运行方式(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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