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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知识分子“任职”与“去职”政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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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从中国改革开放大业的迫切需要出发,还是从经济全球化的巨大趋势来考量,都以“人才难得”为第一共识。

但在现实政策中,却有若干违背这一宗旨的东西。

鉴于专业技术人员(既包括自然科学界人士,也包括社会科学界人士)的特殊工作性质,他们不能等同于党政机关干部与社会公务员,所以政府对其应采取不同的政策。

由于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性质是“创新”与“技艺”而不是“执行”与“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是专业人士而不是党政干部;所以,他们的任职在于实质上的“权威”而不在于形式上的“选举”,他们的去职在于“实际水平”而不在于“生理年龄”。必须承认,学术上的积累与社会贡献绝不是一纸任命所能取代的。

其实,即使在党政机关里,“年龄”也从来不应是第一标准。如28岁的林立果就已经彻底糊涂了,而邓小平恰恰在88岁发表了震惊中外的“南方讲话”;虽然林彪24岁就当上了军团长,但从退休拉回来的鲍威尔近70岁也还可当国务卿。所以必须因人而异,具体分析,这才叫马克思主义的灵魂,才叫实事求是。

应当强调,不是任何社会变动都可以称为“改革”,只有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的变迁才有资格称为“改革”,才具有“进步”的意义。这里重要的“指导思想”应是客观上实行“三个有利于”标准,主观上体现“三个代表”要求,而“衡量尺度”应是“能力论”而不是“年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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