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先革命,再改革——改革国有企业必须首先放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
在线阅读 收藏

时至今日,相当权威性的说法,仍然是企图在国有企业中建立所谓的“现代企业制度”。应当说,经过近10年的实践,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它已走进了一个误区。

第一,国有企业再“产权明晰”,也不会明晰到“集团”或“个人”那里去,产权的所有者只能是国家。第二,无论多么彻底的“两权分离”,国有企业都不可能真正做到完全的“自主经营”,谁的孩子谁不管呢?企业,若反对,叫“越权”;政府,若不管,叫“失职”。第三,国有企业的“自负盈亏”只能是以“国家”为本位,或者叫“国负盈亏”。完全由企业来“自负盈亏”,即利润归企业,亏损由企业自己补,那么这个企业就不再具有“国有”的性质了。第四,所谓的“管理科学”本是一种浪漫性的表述,根本就不具有“科学”的含义。因为,无论是“私有企业”,还是“跨国企业”,都可能管理得很科学,也都可能管理得十分不科学。所以,必须首先放弃以往的这个“十六字”目标。

我的结论是:先调整结构,减少比重,把国有企业引导到社会公益事业上来,然后再研究如何在必须保留下来的企业中实行责任管理,从本质上讲,国有企业的老总们应相当于公务员。总之,先革命,再改革。

(2002年8月)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