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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不必纷纷制定“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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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中央提出了要在21世纪中叶全国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之后,各地几乎都在纷纷制定现代化的“时间表”。有的提“5年以后”、有的提“10年以后”、有的提“20年以后”、有的提“率先”……我认为,此事不妥,建议停止,理由如下。

其一,“现代化”并非几项经济指标,而是一个全面的东西,在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上的表现则很难用“量化指标”来说明。

其二,政治文明的水平是不能以“地区”为单位来考核的,只能以“国家”为单位。

其三,社会经济发展并不是一个直线上升的过程,它有周期、有曲折、有停滞,都属正常状态。

其四,社会经济发展更有一些根本不确定的因素,如世界风云、自然灾害等。

其五,各地发展的不平衡不仅是相对的,而且也是绝对的,所以没有必要非“赶超”。

其实,各地也并非不掌握实情,所以纷纷使用“5年左右”“基本实现”等弹性字样,而“率先”一词则更是一个模糊的说法,到底是广东比西藏“率先”,还是北京比中央规定的2050年“率先”?况且,到了自己所规定的那年的12月31日,根本也不会有哪位省长、市长去当地电视台宣布本地区“已经实现”了现代化。

所以,结论应当是: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踏踏实实地工作。口号可以鼓舞一些,但行动不能太浪漫。

否则,如果以“时间表”来衡量官员的政绩,那么不仅会形成盲目“大跃进”,也会导致弄虚作假。对于这一点,在中国现代史上人们太熟悉了。

(200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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