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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请注意三个倾向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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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共深圳市委以“发出激越动员令”的形式提出:努力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

这是一个坚决响应中央科学发展观的号召,具有积极意义的口号,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总揽全局的执政能力。

但是在这个口号落实过程中,我认为还应注意三个问题。

第一,这是一个战略性口号,而不是一项具体的任务。

如果说连“现代化”都难以用十分具体的指标来体现的话,那么“和谐”的指标就更强人所难了。由于“和谐”本身是一个动态过程,其指标无法确定,所以也就根本不可能有一个完成的“时间表”。它其实是一个永远追求的目标,而不是一项大型工程。可见,“和谐深圳”既不是“计划”出来的,也不会是“动员”出来的。

第二,这是一个有居安思危性质的口号,而不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

任何新颖口号的提出都具有针对性,都是为了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

由于深圳基本上没有“三农”问题、大规模“下岗”问题,由于深圳人均GDP已达7162美元……可以说,深圳是国内相当稳定、和谐、有效益的地区之一,难怪温家宝总理近日视察深圳时说:我要感谢你们,没有你们的税收,中央怎会有更多的转移支付。

所以,我认为,这个口号虽然具有居安思安的性质,却不具备有的放矢的特点。因为可能有人会误解为现在的深圳是动荡的、不和谐的深圳,是一个亏损的、效益差的深圳。

第三,“速度”和“效益”是相统一的,深圳并不存在方向性的转移与历史性的跨越。

可以说,党的十三大以后,党中央就提出了增长方式由外延型向内涵型、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换,但这种转换并不是一种“反速度”行为。因为我们所要的“速度”本来就应当是一个有效益的速度,我们所要的“效益”也本来就应当是一个有速度的效益。“速度”的对立面并不是“效益”,而是“慢度”;“效益”的对立面也不是“速度”,而是“亏损”。所以,讲“速度”必须讲“代价”、讲“成本”、讲“可持续性”。

总之,发展还是“硬道理”,速度还是相当重要的。

(200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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