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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经济发展把改革、开放与创新的旗帜更高地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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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经济特区还要不要“特”,以及还能不能“特”的问题,在经历了三次大辩论之后,今天该做历史结论了。

先后发生在1995年、2002年的两次争论,都因到底能否坚持住特殊而优惠的政策使正方一再处于被动守势的尴尬境地。而今天,当深圳市委力排众议地宣告所谓“特区”就是指“特别能改革、特别能开放和特别能创新的地区”的时候,终于因能够主动出击而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因为在这里,特区概念的内涵已经由一个“实体”转换成一种“精神”了。而一旦转换了特区的概念内涵,那么特区概念的外延也便随之缩小了。这一概念上的深化,会使任何反方都悄然失语。

20多年来,深圳靠着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赋予的特殊体制(针对当时内陆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而言)和优惠政策(如15%所得税率)不仅“杀出了一条血路”,而且成长为综合竞争力全国排名靠前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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