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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域性金融中心”提法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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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金融中心”成为时髦语,如“国际金融中心”“全国金融管理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等。其中,以“区域性金融中心”称谓最多,随便数数,全国起码有二三十个市提出要建立“区域性金融中心”。

所谓“区域性金融中心”,顾名思义,即指某市金融业的扩散及影响面以某一区域为界线。且不究其区域之大小难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它比“国际金融中心”小,比某市地域要大。一种惯常的心理偏好是:不管多“大”多“小”,总亦能称得上是一个“中心”。

我对这一提法存在以下几点质疑。

其一,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以及科学技术特别是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发展,金融业经营的特殊商品——货币所具有的极强的流动性和增值性特征以及20世纪21世纪之交金融功能的变革使金融业主要成为资源优化配置产业,在金融业务拓展中,只要符合风险最小化和盈利最大化原则,其经营和辐射范围是完全可能和可以突破所谓区域界线的。

其二,直面中国加入WTO后金融业面临的挑战,国外金融“巨无霸”的挥师直入以及国际金融霸主的垄断态势提示我们如果不着眼于“做大做强”去面对现实,而各自立足于某个区域去谋求运作,必然失去应有的战略胸怀和可持续发展机遇,搞得不好,还会因“各自为政”而陷入“区域封闭”和“相互抵消实力”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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