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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产业创新作为第一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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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在“十一五”时期,深圳将产业创新作为第一发展战略。理由如下。

第一,制度创新的“垄断性”已经不复存在,仅靠制度创新已难以形成优于其他地区的发展优势。经济特区成立的初期,“试验田”“窗口”的定位使深圳拥有市场制度的“先试”“先行”权利,这里的“先试”“先行”权利形成制度创新的“垄断”。实施制度创新的“垄断”权利,需要一个基本精神——“敢闯”与“敢试”,即敢于在计划经济制度的大背景里引入市场手段。可以首先引进并采用市场体制的“垄断”,创造了同样具有“垄断”特征的经济增长优势。今天,深圳所处的制度背景与20年以前比已经大相径庭,国内的全面开放使得地区间制度创新的“垄断”状态已完全不复存在,在未来也不会再度出现。这就是说,仅靠制度创新来获得自己“一马当先”的发展优势已无可能。

第二,制度创新的发展动力效应已经递减。改革开放已走过了20多年,从单项突破到综合配套改革,现今已经初步建立起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从制度演进的轨迹来看,我们已经进入了稳步改革时期,下一步的主要创新空间在于完善现有的制度框架。几年前,仅从单项改革那里我们就可获得巨大的发展动力(比如土地用地制度改革),而今这样的制度发展动力已不再可能。虽然制度创新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时间上均是无限的,但制度创新的发展动力效应却显然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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