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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特区的双重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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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概念上讲,特区本来就是“实行特殊优惠的经济政策的地区”的简称,一旦这种政策取消了,特区在概念上自然就没有可能存在了。而从实践上看,特区已经圆满地完成了当初所设定的“窗口”“试验田”“排头兵”的使命,1992年之后当全国都走上市场经济之路时,特区也就没有必要存在了。所以,我也一直持特区终结论的观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理解,时任总理朱镕基说的“现在特区已经不‘特’了,已经没有什么特别优惠的政策了,全中国都是一样的。我们并不按地区来优惠,而是按产业来优惠”那句话的含义了。而所谓“特区就是特别能改革、特别能开放、特别能创新的地区”,或者说“以特别之为,立特区之位”的说法不过是政治家们为了鼓舞士气的宣传口号,这在逻辑上属于偷换概念。

那么,特区还有什么新鲜使命?进入21世纪,中央要求特区“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并宣告中国经济特区将贯穿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全过程,贯穿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这两个“全过程”就清楚地表明特区又被赋予了双重新使命:从“改革”的意义上讲,是要加快完成向市场经济的转型,继续当好改革开放的先锋;从“发展”的意义上讲,是要加快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早日建成现代化国际性大城市,构筑中国区域经济的新版图。

既然还有这样的使命、责任,那么就自然还是要给予相应的权力。今天,特区到底还有什么“特”的权力呢?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说过,“允许改革失败,不允许不改革”。他要求,特区还要“锐意进取、先行先试”。这就不是在默许,而是在明示:特区还有继续“先行先试”的改革权。我们的理解是,这就是今天特区的基本含义了。

这种特殊的权力一旦结合30年所形成的财富积累、体制改革尤其是创新精神三大优势,就有可能完成这一新使命。在这里,关键还在于人。

(20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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