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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型的中国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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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型的直辖市体制是城市发展的必然结果。目前我国城市化水平已超过50%,随着城市化的稳步推进,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城市人口数量及其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另外,改革开放后经济发达、地理位置独特的城市不断增加,一省(区市)甚至出现了多个经济中心城市。旧的城市管理体制显然已经不适合当代社会管理需要,亟须改革创新。我认为应该综合考虑经济因素和国家宏观经济社会管理的需求,增设新型的中央直辖市,推进城市管理体制的创新。

目前我国除中央四个直辖市外,还有15个副省级城市,其中既有广州、南京、武汉、成都、西安、沈阳这些传统的大区中心,又有杭州、济南、哈尔滨、长春4个较为突出的省会城市,还包括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这5个计划单列市。我认为可以先增加下列城市作为中央直辖市:深圳市、厦门市、苏州市、大连市、青岛市、乌鲁木齐市、包头市。之后还可以考虑增加哈尔滨、长春等地作为直辖市。

乌鲁木齐建立直辖市,可以把兵团纳入进来,现在兵团下面实行城市建制,但兵团不是一级政府,没有人大,它本身无法对下面各师团建市进行管理,如果实行直辖改革,可以理顺兵团、师团建市与上级政府的关系。包头建立直辖市主要是开发边疆治理边疆的探索思路。深圳、厦门、苏州、大连、青岛建立直辖市主要是因为这些城市改革开放早,已经成为区域经济中心。这些城市设立直辖市可以探索不同的经济发展模式和社会管理模式。城市社会管理体制、经济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与传统以农业为主体的社会管理体制、经济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有根本的区别,对中国未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是一个挑战。增加中央直辖市的数量,可以为未来的经济和社会管理积累经验。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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