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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和“丝绸之路经济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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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The Eurasian Economic Union and 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文章框架:2015年5月8日,在莫斯科,俄罗斯决定开始与中国就缔结贸易和经济合作协议进行谈判;与欧亚经济联盟不同的是,中国的倡议没有“实体机构”——创建区域共同能源市场和制定法规的体制机制;目前上海合作组织内部的能源合作,以及当前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并没有像中亚国家所期待的那样发展;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中,中国通过建设基础设施和加强贸易交往来促进互联互通,这也意味着要整合各国的发展战略;2007年7月17日,在土库曼斯坦总统库尔班古力·别尔德穆哈梅多夫访华期间,中土双方签署了“阿姆河右岸气田产品分成合同”。

观点摘要:

1.2015年5月8日,在莫斯科,俄罗斯决定开始与中国就缔结贸易和经济合作协议进行谈判,这是将欧亚经济联盟(EEU)和“丝绸之路经济带”项目联系起来的一个起点。这些项目的共同发展使所有参与国在促进双边贸易、扩大产业合作、深化投资和金融合作等领域都具有共同利益和广泛机会。欧亚经济联盟各成员国认为,对中国来说,穿越各成员国领土的陆上路线可以成为一种替代海运航线(其货物运往欧盟国家)的更快选择。此外,由于欧亚经济联盟实行统一关税,所以中国与欧盟市场间的交往现在只涉及一次海关边境检查,这是跨欧亚经济联盟走廊的另一个明显优势。因此,中国在经济上不可避免地接近中亚,同时欧亚经济联盟在保持其投资吸引力的同时,还可以被视为中亚市场的有效保护工具。一些专家认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只是“上合组织自由贸易区”概念的一个更漂亮的包装,这个自由贸易区遭到俄罗斯和中亚国家的拒绝。从这个意义上讲,该贸易区的本质是创造最有利的条件,促进中国商品、服务和资本在该地区的发展。因此,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对中国的建议采取统一立场,保护成员国本国市场免受中国廉价商品冲击。但是,可以考虑在中国和欧亚经济联盟之间非优惠贸易和经济协定框架内合作,该协定设想了各种贸易发展形式和对实施具体投资项目的支持。这种支持可以包括协助寻找合作伙伴及市场准入机制;消除行政障碍;为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提供透明条件;保护知识产权;以本国货币进行支付等。

2.与欧亚经济联盟不同的是,中国的倡议没有“实体机构”——创建区域共同能源市场和制定法规的体制机制。新推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仅仅是一项旨在加强沿线国家之间联系的方案,而不是单一的组织结构。中国政府可以利用上海合作组织的体制机制,将参与者凝聚到区域合作中。然而,即便是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内部,也缺乏有效的执行机制来确保能源关系的可靠性。中国对中亚地区能源资源的兴趣始终是由能源需求决定的。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经历了对石油的强烈需求之后,中国开始对哈萨克斯坦的石油领域表现出更大兴趣。当2000年天然气消费水平超过国内生产水平时,中国也将中亚地区视为其潜在的供应地区。然而,在过去20年中,专门为处理能源关系而设立的唯一机构是“能源俱乐部”。能源俱乐部于2013年正式成立,当时成员国签署了备忘录。在没有有效执行机制的情况下,中国和中亚各国制定了目标,这些目标预计将在能源领域的合作中实现:在亚洲能源战略中为满足参与国的人口和经济需要提供稳定可靠的能源供应,在稳定的条件下提供充足的能源供应,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最低能源供应;可再生能源(RES)的开发(促使化石燃料和可再生能源之间的平衡);能源多样化(减少对单一能源的广泛依赖);尊重环境;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能源节约;发展经济,以确保向国内外市场提供最具成本效益的能源,并使能源出口结构合理化;发展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能源领域的创新技术。

3.然而,分析显示,目前上海合作组织内部的能源合作以及当前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并没有像中亚国家所期待的那样发展。各国间谈判主要以双边形式进行,中亚领导层试图利用中国的倡议和计划,分散其对俄罗斯的依赖,而此时中国正致力于获得该地区的资源,并获得稳定的进口能源。俄罗斯能源部副部长阿纳托利·亚诺夫斯基(Anatoliy Yanovskiy)说,能源俱乐部是唯一的能源机构,它的主要目标是就如何在发生动态变化的区域能源市场中采取行动,向该组织成员国提出建议。俱乐部的决定没有执行力。“丝绸之路经济带”也只是一个将单个国家项目联系起来的倡议。因此,对一些中亚国家来说,“丝绸之路经济带”可能比欧亚经济联盟更有吸引力,因为它不在该组织中施加影响力。

4.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中,中国通过建设基础设施和加强贸易交往来促进互联互通,这也意味着要整合各国的发展战略。区域平台和体制机制可以促进减少互惠贸易中的正式和非正式壁垒。中国一直在发展对独立后的中亚国家实施的外交政策。然而,在能源进出口关系方面,中亚国家并非边缘国家,而是中国重要的能源供应国。不过,中国经常与有着不同期望的中亚国家进行对话。这使它们无法就若干问题达成共识,并无法发展能源战略以及制订进一步实施区域能源项目的行动计划。2007年,在中国西安举行的欧亚经济论坛第二届会议上,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博拉特·努尔加利耶夫(Bolat Nurgaliev)表示,“目前,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共同战略能源的概念上没有统一的立场”。在会议期间进行的一轮谈判后,所有成员国的能源部部长都未能制定出一项上海合作组织能源政策。成员国同意通过专家讨论来制定一个对所有人都有利的战略。中国和中亚各国在水能源关系、生产国的能源安全、进出口平衡、中国与中亚能源的其他客户所存在的潜在竞争等问题上仍然没有统一的立场。中国正试图获得尽可能多的能源,并可能会收回投资,而中亚国家则力求以尽可能高的价格确保其能源要求。如果不就这些问题达成共识,就不可能制定一个共同的能源战略,并对其进行贯彻落实,建立执法机制确保能源供应的可靠性。与俄罗斯不同,中国寻求稳定和大规模的进口能源,以满足其国内能源需求。中国对促进中亚能源市场的自由化和一体化也不感兴趣,除非它能帮助中国确保能源供应的稳定。中国政府将能源视为一种战略商品。能源行业占据了中国在中亚的大部分投资。但这些投资不能达到开放能源市场和提高中亚能源安全水平的目的。

5.2007年7月17日,在土库曼斯坦总统库尔班古力·别尔德穆哈梅多夫(Gurbanguly Berdymukhamedov)访华期间,中土双方签署了“阿姆河右岸气田产品分成合同”。中国有义务发展这一领域,建设基础设施和天然气加工厂。这是两年后建设土库曼斯坦-中国天然气管道的重要前提。2011年,中国为发展南约洛坦气田提供了8亿美元的贷款,并持续支持建设世界上最长的管道基础设施。根据官方声明,各国元首达成了一项全面协议,即宣称“能源领域的可靠性和互利伙伴关系加强了上海合作组织地区的安全与稳定”。然而,这种伙伴关系(在生产国、运输国和消费国之间)仅限于确保将能源从该地区转移到中国的稳定性。分析表明,双边和三边协定在中亚五国与中国或俄罗斯的六方会谈中占上风。一系列双边协定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构成一个有效的区域机制,这是值得怀疑的。除非成员国就能源安全和能源政策重点达成统一的立场,否则将能源部门纳入欧亚经济联盟或“丝绸之路经济带”中都是相当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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