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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展老年长期照护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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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67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2.5%。预测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达到1899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1.4%,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有3008万人,占老年总人数的18%。随着老龄化速度加快,老年人口特别是高龄老人对卫生保健和长期照护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多。为了解决全球性的老年人长期照护的困难,国际组织和学术界极力主张大力发展老年长期照护产业,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1982年《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1991年《联合国老年人原则》、1992年通过的《联合国老龄问题宣言》、《2002年马德里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都要求“通过各种渠道为老年人提供社区照护服务,使更多独自生活的老年人得到长期社区照顾,延迟入住养老院的时间”。国外为高龄老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是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家庭核心化养老功能弱化而兴起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人口老龄化和家庭核心化的加速发展,老年人对照护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于是老年照护服务开始在工业国家兴起,法国、美国、德国、日本和英国都制定了有关政策和计划,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既能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又能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为老龄社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促进老龄化与经济协调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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