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制度作为非讼纠纷解决机制被誉为“东方经验”,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实践传统。学界调解研究主要集中在法学领域,无论是研究中国法律传统还是中西法律文化比较以及参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国际讨论对话,都离不开对调解制度的讨论。目前学界的调解制度研究主要有三种理论范式:文化-功能论、程序-技术论和政治-治理论,各种理论方式各有其学科背景和关注内容。文化-功能论者主要集中在法制史研究和比较法学研究领域,其主要关注点是调解的文化渊源及其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社会功能。程序-技术论者主要集中在诉讼法领域,该理论研究范式相对专业,是操作性最强的一个,其主要关注点是调解作为非讼纠纷解决机制应该如何在程序法上规范和使用;政治-治理论者主要集中在理论法学领域,该学科相对较为开放,汲取了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资源,其主要关注点是在调解的具体运作中国家权力的技术策略是如何实践的。然而,三者又存在着共同的缺陷与不足,学界理论研究进度与当下中国调解实践的复杂性严重不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