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主管是澳门特区政府人事管理制度中一个较为特殊的制度安排,是从澳门公务人员中委任产生而又独立于一般公务人员之外的官员群体,具有政务官和事务官特征相互混合的属性。归根结底,澳门领导主管在本质上应该属于事务官中从事管理性工作的范畴,其工作既不同于政务官,也不同于一般事务官。澳门领导主管制度在制度方面应该更为明确其属性,让委任制度、评估制度、问责制度回归到高级事务官的归属,使得相关的制度能承担其选贤任能、绩效导向、监督职权、激励士气的效果,促使领导主管制度可持续的发展。
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共行政,澳门特区
鄞益奋: 澳门理工学院社会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教授,所长,博士,博士生导师,200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研究方向:公共行政与公共政策。已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参与和负责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交付的研究课题。曾荣获2009年第二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论文类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