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以来,澳门特区政府回应社会的诉求,出台了关于官员问责的相关法律,对领导及主管、主要官员的用权行为形成基本的问责规定。然而,澳门官员问责并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官员问责制在运行实践中存在着难以落实的困境。究其原因,澳门官员问责制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程度仍然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导致官员间权责关系不清晰、问责方式不到位等各种问题的出现。未来澳门官员问责制需要凸显问责重心和相关的责任内容,不断完善和规范运行程序,明确上下级之间的权责关系,厘定问责官员失范行为及惩罚等级的坐标体系,不断提高制度的系统性和规范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