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多数国家实行公务员制度,其中的公务员辞职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它既体现公务员有主动辞职的权利,又保证各国政府机关的“出口”畅通。中国公务员辞职是中国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在借鉴国外经验和中国传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国情所构建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内容体系包括公务员辞去公职(以下简称“辞去公职”)和党政领导干部辞去领导职务(以下简称“辞去现职”)。
李永康: 1974年生,贵州省黔西县人。管理学博士,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商学院人力资源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和跨文化管理。在《中国人力资源开发》、《云南民族大学学报》、《经济问题探索》、《云南行政学院学报》、International Journal ofPsychology等中外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中英文论文40多篇,出版专著《中国公务员辞职及其管理研究》,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公务员去职行为实证研究”(14BZZ055),现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中国古代官吏去职管理研究——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梳理及对现代国家治理的启示”(20XZZ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