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运用文献法和比较法分析中国公务员辞职及其相关概念,探索中国公务员辞职的基本理论,提出公务员辞职的法律依据。中国公务员辞职的核心概念有中国公务员、党政干部、公务员辞职、辞去公职、辞去现职、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等;需要辨析的几组概念是:公务员辞职与辞退、公务员辞职与退职、公务员辞职与免职、公务员辞职与开除、公务员辞职与自动离职、公务员辞职与公共部门人力精简以及公务员辞职与企业员工辞职的异同等。本文认为中国公务员辞职制度既是一个政治问题,也是一个管理问题,其基本理论有科层制理论、法治与宪政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和员工离职与保留理论等,并剖析四个理论支撑中国公务员辞职的依据与原理。
李永康: 1974年生,贵州省黔西县人。管理学博士,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商学院人力资源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和跨文化管理。在《中国人力资源开发》、《云南民族大学学报》、《经济问题探索》、《云南行政学院学报》、International Journal ofPsychology等中外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中英文论文40多篇,出版专著《中国公务员辞职及其管理研究》,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公务员去职行为实证研究”(14BZZ055),现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中国古代官吏去职管理研究——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梳理及对现代国家治理的启示”(20XZZ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