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务员辞职是公务员制度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健全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公务员辞职管理制度对有效实施公务员制度意义重大。中国公务员辞职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包括辞去公职和辞去现职。本文以《公务员法》为基础,在借鉴中国各历史时期和国外公务员辞职管理的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尝试提出“中国公务员辞职管理对策体系”(见图7-1),完善中国公务员辞职管理。
李永康: 1974年生,贵州省黔西县人。管理学博士,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商学院人力资源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和跨文化管理。在《中国人力资源开发》、《云南民族大学学报》、《经济问题探索》、《云南行政学院学报》、International Journal ofPsychology等中外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中英文论文40多篇,出版专著《中国公务员辞职及其管理研究》,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公务员去职行为实证研究”(14BZZ055),现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中国古代官吏去职管理研究——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梳理及对现代国家治理的启示”(20XZZ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