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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多源和发展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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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物生产方式的革命。古人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农为本。”农业是以获取食物为主要目的的生产活动,即栽培植物和饲养动物。人类诞生以后长期依靠采猎为生,距今一万年左右才开始栽培植物和饲养动物。如果把人类的历史当作一天,那么,从事农业的历史还不到三分钟!

人类是怎样从采猎经济转向农业经济的呢?

大量调查表明,世界各地近现代尚处于渔猎采集经济阶段的部落,其食物主要依靠采集取得。这些部落通过长期的实践,已积累了丰富的植物学知识,知道哪些植物可以吃,哪些植物有毒不能吃,哪些有毒植物经过处理后仍然可以吃,等等。有些部落已经懂得保护野生植物群落,以便在最适当的季节采集,以致形成某种宗教仪式。处于采猎经济晚期的澳大利亚土著居民,有一片面积数千平方公里的山药采集地,在收获山药的季节要举行欢乐的“山药节”。他们把收获后的薯块顶部放回原来的洞穴里,以便日后再次采收。一些部落还驯养了犬,并熟悉了一些动物的生活习性。农业的发生是从驯化野生动植物开始的,而原始人类长期积累的关于植物和动物的知识,正是这种驯化得以进行的先决条件。由此可见,在狩猎采集经济的晚期已经孕育着农业的萌芽。

当然,这只是农业发生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社会或自然的变化引发采猎经济方式的某种危机,农业还不可能自然地发生。一般来说,人口的增加,原来可供猎取的动物的相对减少,是促进农业发生的主要原因。这种人口压力,或者由于人口的自然增长而产生,或者由于自然环境的某种变化,使动物发生迁移或使人口密集于某些地区。原来的取食方式已不能适应新的需要,最现成的解决办法是利用已有的植物、动物知识发展而成为农业生产。

上面对农业起源的这种描述,实际上还只是一种假设。不过,这种假说,在我国古史传说中已获得一定程度的印证。

在我国古史传说系统中,依次有有巢氏、燧人氏、庖牺氏和神农氏。有巢氏时,人们在树上栖息,采集坚果和其他果实为生。燧人氏发明钻木取火,教人捕鱼为食。庖牺氏发明网罟(音gǔ,网的一种),领导人们从事大规模的渔猎活动。神农氏是农业的发明者。在这以前,人们吃的是行虫走兽、果菜螺蚌,后来人口增多,食物不足,为此神农氏遍尝百草,备历艰辛,多次中毒,又幸运地找到了解毒的办法,终于选择出可供人类食用的谷物。接着又观察天时地利,创制斧斤(斤亦斧类,它和斧都是砍伐林木的工具)、耒耜(音lěi sì,两种直插式农具),教导人们种植谷物。于是,农业出现了,医药也随之产生了。在神农氏时,人们还懂得了制陶和纺织。

应该怎样看待这些神话传说呢?显而易见,上述一系列发明,不可能是某位英雄或神仙的恩赐,而是原始人类在长期生产斗争中的集体创造。但在没有文字记载的时代,原始人类的斗争业绩只能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被世代传述着。在这个过程中,它被集中和浓缩,并糅进原始人类的某些愿望和幻想,从而凝结为绚丽多彩的神话式的故事和人物。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人们又往往用后世帝王的形象去改造他们,于是有所谓“三皇五帝”。我们如果剔除这些后加的成分,就可以透过神话的外衣,发现其真实的历史内核。例如有巢氏、燧人氏和庖牺氏,反映了我国原始时代采猎经济由低级向高级依次发展的几个阶段;神农氏则代表了我国农业发生和确立的整个时代。这些都说明,中华民族的祖先是在因人口压力导致采猎经济危机的情况下,为了开辟新的食物来源而发明农业的。

农业的发明是人类食物生产方式的一次革命。在采猎生产方式下,人类只会攫取现成的天然产品,仰赖大自然的恩赐,完全受自然环境的制约。在适宜的条件下,采猎者也能获得丰足的食品,但也只是“饥则求食,饱则弃余”,不可能形成长久的定居,不可能出现稳定的剩余和积累。而没有超越劳动者自身需要的剩余和积累,社会就不可能进一步发展。农业则不然,它通过人类对自然界的干预去增殖天然产品,从消极适应自然转变为积极改造自然。只有从事农业才能摆脱“饥则求食,饱则弃余”的状态,实现长久的定居,获得稳定的剩余和积累。这种剩余和积累,使启动社会进一步发展的伟大杠杆——社会大分工得以发生,使独立的手工业、商业和科学文化事业得以形成和发展,使人类得以摆脱野蛮状态而臻于文明之域。事实证明,农业发明后这一万年人类社会的进步,远远超过以往的几百万年。

(2)“无字地书”觅源头。关于中国农业起源的研究,国外学者倡导的“中华文明西来说”一度颇有影响。根据这种理论,欧亚大陆文明是从西亚起源而向各地辐射的;中国的农业文化也是从西亚传播过来的。大量的考古发现推翻了这种观点,证明中国农业虽受外来影响,但基本上是土生土长,独立起源和发展的。

农业发明于新石器时代,种植业和养畜业的出现成为新石器时代经济生活的主要特征。截止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发现计有7000多处,从岭南到漠北、从东海之滨到青藏高原,全国各地都有分布。

黄河流域中下游是新石器时代农业遗址分布最为密集的地区。其中,属于河南中部的裴李岗文化和河北中南部的磁山文化遗址为时最早,距今已有七八千年。种植业是当地居民最重要的生活资料来源,主要作物是俗称谷子的粟。河北武安磁山遗址有88个窖穴堆存了粟,出土时有的尚色泽鲜明,清晰可辨,原储量估计为13万斤。还出土了配套成龙的农具,从砍伐林木和清理耕地的石斧、松土或翻土用的石铲、收割用的石镰,到加工谷物用的石磨盘、石磨棒,一应俱全,且制作精致。采猎业的地位仅次于种植业,人们使用弓箭、鱼镖、网罟等工具渔猎,并采集朴(音pò)树籽、胡桃等供食用。养畜业也已出现,畜禽种类有猪、狗和鸡,可能还有黄牛。人们过着相对定居的生活。这些遗址中往往有地穴式住房,储藏粮食和什物的窖穴,制陶的窑址和公共墓地,构成了定居的农业聚落。与裴李岗、磁山文化年代相当,经济面貌相似的,还有分布于陇东和关中的大地湾文化和分布于陕南汉水上游的李家村文化等。甘肃秦安大地湾遗址发现了已知最早的、距今7000余年的栽培黍的遗存。人们把上述诸文化统称为“前仰韶文化”。黄河流域的农业是在它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继之而来的是著名的仰韶文化,以关中、晋南、豫西为中心,遗址遍布黄河流域,距今7000~5000年,其中有面积几十万平方米的布局整齐的大型定居农业村落遗址。距今5000~4000年的龙山文化时期,黄河流域的农牧业更加发达,大量口小底大、修筑规整的储物窖穴的出土,表明当时已有比较稳定的剩余产品。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制石、制骨、制玉、制陶的专业工匠出现,阶级分化相当明显,文明时代的曙光已展现在人们面前。

在山东和江苏北部,与前仰韶文化—仰韶文化—龙山文化约略相当而稍晚的,还有自成体系的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和山东龙山文化。这里的居民也种粟、养畜,并从事采猎。大汶口文化中期以后,这里的原始农业发展迅速,跃居于全国的前列。

在黄河上游的甘肃、青海、宁夏等地,在中原地区原始农业的影响下,出现了马家窑文化和齐家文化。它们是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的地方变体,其时代稍晚,经济面貌则基本相同,经营着以种植黍粟为主的旱地农业,畜牧业比较发达。

在长城以北的东北、内蒙古、新疆等地,新石器时代遗址也多有发现,绝大部分属于以种植业为主的农牧采猎相结合的经济类型。在辽宁省的中部和东部,已发现距今7000多年前的农业遗址。辽河上游距今5000多年的红山文化,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正在跨越文明时代的门槛。在另外一些遗址中,渔猎在相当长时期内仍占重要的以至主要的地位。

长江中下游是我国新石器时代农业遗址分布密集的另一地区。在长江下游地区,约与中原仰韶文化时代相当的河姆渡文化,已有颇为发达的原始稻作农业。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第四文化层,距今将近7000年,这里发现了几十厘米厚的大面积稻谷、稻草和稻壳的堆积物,估计原有稻谷24万斤。浙江桐乡罗家角遗址的稻作遗存也十分丰富,时代则更早些。河姆渡文化的主人用水牛或鹿的肩胛骨做成大量骨耜,用于开沟和整地。人们饲养猪狗和北方罕见的水牛。渔猎采集相当发达,人们能够驾着独木舟到较远的水面去捕鱼。采集物中有菱角等水生植物,反映了水乡的特色。住房也和北方地穴半地穴式住宅不同,是一种居住面悬空的干栏式建筑。炊具有独具特色的陶釜。继河姆渡文化以后,经过马家浜文化进入良渚文化(距今5000年前后),长江下游水田稻作农业更加发达,水田整地工具中出现了扁平的舌状石犁,农作物种类更多,又懂得利用苎麻和蚕丝织布。作为礼器的精致的玉制品的出现和明显的阶级分化现象,则标志着文明时代的破晓。

在长江中游的湖北、湖南和四川东部等地,分布着大溪文化和屈家岭文化,约相当于中原仰韶文化晚期和龙山文化早期。这里的居民习用石斧、石锄、石铲等石质农具,从事以稻作为主的农业。由于稻产的丰饶,人们不但利用稻壳作为制陶羼(音chàn)入料,而且广泛利用稻草稻壳掺和泥土建造墙壁和地基。近年人们在距今9000年的湖南澧县彭头山遗址中,发现了保存在陶片和红烧土中的稻壳,这是我国和世界上迄今最早的栽培稻遗存。

在包括两广、福建、江西的南方地区,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往往发现于洞穴之中。那里的居民仍以采猎为主要谋生手段,但有些地方农业可能已经发生。如广西桂林甑(音zèng)皮岩遗址早期文化层,距今已有9000年以上,除出土大量采猎工具和采猎遗物外,还发现了国内外已知最早的家猪遗骨,又有粗制的陶片,这些遗物应与定居农业有关。该遗址出土的磨光石斧、石锛(音bēn)和短柱形石杵,则可能是早期的农业工具。在以后的发展中,部分原始居民在岗地或台地建立村落,从事稻作农业,另一些原始居民则在濒临江湖地区以捕捞为生,同时从事农业。

此外,云南、贵州、西藏和台湾,都发现了距今4000年上下以至更早的农业遗址。

从以上考古发现看,中国原始农业具有与世界其他农业起源中心明显不同的特点。在种植业方面,中国北方主要种粟黍,南方主要种水稻,不同于西亚以种植大麦、小麦为主,也不同于中南美洲以种植马铃薯、倭瓜和玉米为主。在畜养业方面,中国最早饲养的畜禽是狗、猪、鸡和水牛,而以猪为主,又是世界上最早养蚕缫(音sāo)丝的国家,不同于西亚很早就以饲养山羊、绵羊为主,更不同于中南美洲仅知道饲养羊驼。中国的原始农具,如手推足蹠(音zhí)的翻土工具耒耜,掐割谷穗的收获工具石刀,均别具一格。我国黄河流域中下游和长江流域,在距今七八千年前已有令世人为之惊叹的发达的原始农业,距今9000年以上的农业遗址亦有发现。我国农业历史可以追溯到距今1万年以上,堪与西亚地区相伯仲(西亚已知最早农业遗址距今9000年左右)。由此看来,中国农业决不可能是舶来品,中国是独立发展、自成体系的世界农业起源中心之一。

从世界范围看,农业起源是多中心的(现在公认的世界农业起源的三大中心为西亚、中南美洲和以中国为主的东亚);就中国范围看,农业的源头也不止一个。我国农业发生在十分广阔的地域内,各地居民在差别很大的自然环境中驯化了不同的动植物,形成了不同的食谱,创立了各具特点的农业文化。以往人们总把黄河流域视为中华民族文化的唯一摇篮,认为我国农业首先发生在黄河流域,然后逐步传播到各地。20世纪70年代,浙江河姆渡发现了比同时代黄河流域粟作农业毫不逊色的稻作农业遗址,而文化面貌迥然相异。这雄辩地证明,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一样是中华农业文化的摇篮。从现有材料看,华南地区农业发生也相当早,但稻作遗存出现较晚。有人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有关民族学资料,推断这里的农业可能是从种植薯芋等块根块茎类作物开始的。块根块茎作物富含碳水化合物,而蛋白质和脂肪则相对不足,要靠猎取小动物来补充。所以种植薯芋为主时,采猎总在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形成“人—小动物—块茎作物”的膳食结构,不同于“人—粟黍—猪羊”和“人—水稻—鱼类”的膳食结构。由此看来,华南地区农业可能有着不同于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独立起源。其实,即使是同一作物种植区,农业文化的源头也未必只有一处。例如,同是原始稻作区,长江流域下游和中游的农业就各具特点,同是原始粟作农业区,黄河中游的山西、陕西、河南,黄河下游的山东,北方的辽宁、河北北部等地区农业,也各有特点,其农业起源亦可能各有其相对独立性。

总之,我国的农业既不是从国外引进的,也不是从本国的单一中心起源面向周围辐射的,而是在广阔的地域内的若干地区同时或相继发生的。

在多中心起源的基础上,我国农业在其发展中,基于各地自然条件和社会传统的差异,经过分化和组合,逐步形成不同的农业类型。这些不同类型的农业文化,往往是不同民族集团形成的基础。中国古代农业文化是由这些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类型的农业融汇而成,并在它们的相互交流和相互碰撞中向前发展的。这种现象,我们称之为“多元交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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