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次从乡村数字基础设施、乡村经济数字化、乡村治理数字化和乡村生活数字化四个方面,建立了更为契合“三农”实际的县域数字乡村指标体系,并以1880个县或县级市为基本单元(不包括市辖区或特区),汇集国家宏观统计数据、行业数据和互联网大数据,实证测算了2018年我国县域数字乡村指数。研究发现:我国县域数字乡村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代表较高发展水平的百强县呈现“一强多元”的区域分布格局,接近一半省份有至少一个县入围百强县。县域数字乡村发展南北差异不大,但呈现“东部发展较快、中部次之、东北和西部发展滞后”的现象。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乡村经济数字化和治理数字化发展相对较慢。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指数、乡村经济数字化指数和乡村生活数字化指数的区域差异相对较小,但乡村治理数字化的区域差异较大。贫困县与非贫困县数字乡村发展水平的差距小于两者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差距,数字基础设施为贫困县数字乡村发展带来“换道超车”的机会。据此,本研究从完善体制机制设计、补齐县域数字乡村发展短板、注重区域均衡发展、加大对相对贫困地区的政策倾斜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