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带来了新发展,面对新时代的大背景,教育工作者应当及时更新理念,总结过去、立足当代、面向未来,从历史维度、理论维度、实践维度和世界维度解读新时代教育事业,适应时代发展需要,推动教育事业更好发展。进入新时代的教育,不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教育,而是源于时代、呼应时代,并面向未来、持续发展的具有发展性内涵的教育,体现出鲜明的“大教育”特征。第一,新时代大教育应当是具有与新时代相适应的高度、广度和深度的教育。第二,新时代大教育应当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第三,新时代大教育一定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教育。第四,新时代大教育应当是走向世界的教育。第五,新时代大教育必须是体现发展导向的教育。第五,新时代大教育必须是体现发展导向的教育。
彭宇文: 法学博士,研究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兼任教育部全国民族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人民政府专门教育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教育法律与政策研究会理事长、湖北省教育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事等。曾任武汉大学教务处副处长,西藏大学教务处处长、校长助理,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武汉大学校长助理兼东湖分校校长、校友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等。主要研究领域为教育法律与政策、教育治理。在《教育研究》《法学评论》《中国行政管理》《光明日报》等发表《法治校园建设中的十个重要关系》《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时代性》《以供给侧改革思维推进“双一流”建设》《高质量教育教学效能如何实现》《一流人才培养必须回归常识》《教育法地位再探——兼论教育法学学科建设》《依法治考核心要素探析》《理性主义的教育法法典化:理想与现实之间》等论文70余篇,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出版《中国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研究》《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的理论与实践》等专著多部,承担“西藏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推进高等学校法制建设的若干问题研究”“民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创新研究”“依法治考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等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获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先进个人、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等多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