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记叙19世纪上半叶欧洲主要国家文学发展历程的浩繁的文学史著作《十九世纪文学主流》而闻名于世的丹麦文学理论家勃兰兑斯,是艺术生态学思想史上的一位重要人物。不可否认,他对在文艺生态学思想史上有着重大贡献的艺术理论家丹纳是十分钦敬的,他说:“对于我,泰纳是德国的哲学和形而上学的一付消毒剂。我被丹麦的德国式的教育所封闭了的才能,他给我打开了途径。”
我们知道,强调对环境的研究,是文艺生态学的第一要义。勃兰兑斯正是紧紧地把握住这一关键之点而展开他的文学研究的。当然,勃兰兑斯在其理论研究中,注重的不仅仅是对单一环境因素的观照,而是力图展示作用于文学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和种族诸种环境因素的相互交叉、制约和影响,力图勾画出环绕文学的各种环境因素组成一种所谓环境力量是怎样作用于文学的总体风貌,而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的各种环境因素中,其中的一种又是怎样起着主导作用而使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文学千姿百态,各呈异彩的。显然,文学的历史事实也正是如此。
勃兰兑斯认为,19世纪上半叶的欧洲文学,有着“某种共同的特点”。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产生这种共同特点的“根源是普遍存在的”。这就是:“当时,拿破仑正以建立一个遍及全球的帝国威胁着欧洲。为了救亡图存,所有遭受威胁的民族,或是本能地或是有意识地,都在从本民族的生活源泉中汲取使自身重新振作起来的活力”。“正是这种爱国精神,导致各个民族都热切地研究起它们自己的历史和风俗、它们自己的神话和民间传说。对于一切属于本民族的事物产生强烈兴趣,引起人们去研究并在文学上表现‘人民’——也就是18世纪文学没有关心过的社会下层阶级”。正是在这种阔大的政治背景下,欧洲表现出了一种强烈的反叛18世纪传统的文化观念和寻根意识,以及由此产生的寻根文学。如此说来,欧洲各国文学在大致相同的政治环境下,似乎也相差无几了。其实,事情远非这样简单。由于欧洲各国家和各民族的具体环境不同,他们的文学又表现出了不同的形态:“在德国变成一个浪漫主义者,在丹麦变成一个古代斯堪的纳维亚人的崇拜者”,而在英国则“意味着变成一个自然主义者”。在勃兰兑斯看来,就英国文学而言,“这一时期这些普通的和最引人注目的特点,由于某些别具一格的英国气质的渗入而大为改观。这些气质不见于任何其他地方,唯独在当时所有的英国作家身上却都可以见到,而不管他们彼此之间在其他方面的相似之处是多么稀少”。
勃兰兑斯首先概括了英国文学的总体特征。他认为,英国诗人全部都是大自然的观察者、爱好者和崇拜者。华滋华斯“在他的旗帜上写上了‘自然’这个名词,描绘了一幅幅英国北部的山川湖泊和乡村居民的图画”,司格特对大自然的精确描绘,“以致使一个植物学家都可以从这类描写中获得关于被描绘地区的植被的正确观念”;济慈以敏锐、广阔和细腻的感受力描绘出“大自然所提供的各种灿烂的色彩、歌声,丝一样的质地、水果的香甜和花的芬芳”。“自然主义在英国是如此强大”,各种流派和风格的作家和作品,“无一不为它所渗透”,呈现出英国文学的“自然主义”的鲜明特征。
造成这种特征的原因是什么呢?勃兰兑斯回答说:“是各种非常显著的和几乎普遍存在的英国气质所造成的。”而所谓“英国气质”又是什么呢?勃兰兑斯做了具体的考察和剖析。
首先,“是英国人对乡村和大海的热爱”。勃兰兑斯指出:“这个时期的几乎全部英国诗人,不是乡下人就是水手,英国的诗之女神从远古以来就是乡间别墅和农庄的常客。”华滋华斯的“具有英国风味的诗,和表现英国乡村生活的那些著名的绘画和雕刻是完全一致的”,苏格兰的农民诗人彭斯,“很早就把苏格兰的诗歌献给了乡村”,司格特的作品则被人认为是“一种韵文体的苏格兰名胜指南”。勃兰兑斯认为:“英国人是一种水陆两栖动物”,“英国的海上霸王地位是一个古老的、在这个特殊时期仍得以光荣地保持的传统,而英国的作家们一直是大海景色最佳的描绘者和解释者”。“对于英国人来说,大海一向是自由的伟大象征,正如阿尔卑斯山之对于热爱自由的瑞士人一样。”特定的历史时代、生态环境和地理位置,陶冶着英国人的心灵,因而,“在这个国家最优秀的诗人身上,长期沉睡的海盗精神又复活起来了”。不论是柯勒律治的《老水手》、华滋华斯的《献给自由的十四行诗》,还是坎贝尔的《英国水手歌》、雪莱的《西风颂》以及拜伦的《哈罗尔德游记》《唐璜》等作品,无不与作家们居住的地理位置及其濒临的大海,有着深深的关联。
其次,“是诗人们对高级动物的喜爱以及他们对一般动物世界的熟悉”。这并非是“个别人身上罕见的特点”。英国作家对家畜有着很深的感情,“当他们旅行的时候,他们把全家和家畜都带在身边”,而“这个时期的几乎所有作家都热衷于男子运动,尤其是骑马”。勃兰兑斯甚至认为,“英格兰种族从两个以马名作为自己名字的神秘英雄(亨吉斯特和霍萨)身上去追溯自己的祖系,这不是没有意义的。”对马、狗和各种野生动物的喜爱,既是“那位憎恨人类的流亡者拜伦独具的特点”,也是“在最幸福的家庭环境中生活的司各特”的特点。“青年时代的拜伦身边可说是有一座完整的动物园,其中又有熊又有狼”。而司各特则较之更甚。他在搬家时,家具行列甚是有趣,就动物而言就有大鸡、母牛、小马、猪犬和哈巴狗等多种。司各特自述道,“当他们渡过特威德河的时候,我可以向夫人保证,他们是可以为您的画笔提供一个不算太坏的题材的”。司各特每天清晨5点进入创作之前,总是要“先到厩舍去看看他的马匹,爱犬和别的家畜”,然后才开始写作,而且写得是“那样轻松自如和那样迅速”。这里,勃兰兑斯企图证明,英国作家的这一气质特征,不但对艺术创作活动和题材可以产生某种影响,甚至对形成特定地域或国家的文学特征亦能发生作用,正如他自己所言:英国文学家的这一气质是紧紧“与自然主义相吻合的”。
第三,是英国人强烈的“个人的独立性”。勃兰兑斯认为,这是“自然主义转移到社会领域”之后而产生的“具有革命性”的英国人的特质。它是“纯粹的英国特性的产物”,“没有一个国家象英国那样为个人独立的感情所浸透”。“正是由于这种独立性和自负转移到英国文学之中,因而英国文学在决定性的时刻往往使它的艺术化成了一种‘性格艺术’”。勃兰兑斯指出,英国作家很少宣称信奉任何艺术原则,虽然他们“彼此之间有着亲密的友谊,但在创作活动方面却完全是各干各的,每个作家都自管写他自己的作品,而没有从他的任何兄弟作家那里得到过或希望获得任何建议或忠告”。即便非常例外地彼此在创作上发生影响,“也仿佛是秘密发生的,很难觉察的”,或不被人提起,或“无论如何也不会被接受者承认”。勃兰兑斯引用一位美国作家的话说:“这个岛国上的人,每个人自己就是一个岛。”
此外,勃兰兑斯还论述了英国民族“一向讲求实际”的功利主义特质。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勃兰兑斯所谓的“英国气质”,乃是指英国民族的心理、性格、习俗、风尚等等,概言之,是一种独特的英国种族环境。它似乎时时与文学相伴,成为文学发展的重要动因。
其实,勃兰兑斯关于民族气质与文学关系的论述,是贯穿于他的全部文学评论之中的。例如,他认为丹麦文学“不能象其他大国的文学那样有助于进步”即对抗18世纪文学的“反动”进行得迟缓的原因是:“丹麦国民性的一个特征便是天真。”丹麦文学中“所具有一种独特的素朴,就归功于这种性质”。当然,勃兰兑斯并未视民族气质为决定或影响文学的唯一因素。他在评价作品与作家时,除阐明民族气质的作用之外,还论说了其他影响因素。他认为,丹麦文学由丹麦人天真的国民性而决定并呈现出的素朴特征,本是“高级意义的一种诗的特质”,从厄楞士雷革到印盖曼,从安徒生到霍斯特路普,几乎全部丹麦诗人,“都可以发现出这种特质”。然而,素朴绝不是革命的倾向。勃氏还发掘出丹麦文学的另一特点:“非常抽象的理想主义。”勃氏认为:“它不是以我们的生活为题材,而是以我们的梦想为题材”,“是现实的逃避”。它所以能够发展起来,是因为丹麦文学“处在不幸的政治环境下,拿它当作一种对现实生活不满的安慰,拿它当作安慰我们在物质上的损失的一种精神的克制”,“隐含着令人悲痛的缺陷”。这里,勃兰兑斯进一步说明了政治环境对某种题材作品的不容置疑的推动作用。而且,文学外部条件中的民族气质与政治环境是相互结合,共同作用于文学的。
同上述相联系,勃兰兑斯在分析了英国文学赖以发展的种族环境之后,亦并未视其为唯一因素而囿于一隅。与此同时,他又为我们展示了一种作用于英国文学的政治环境。不过,勃兰兑斯仍然认定,这种政治环境的产生,还是由英国的民族气质所决定的。他说:“英国人是最有毅力而同时又最有进取心的民族,这个民族最爱恋家乡而又最喜欢旅行,在实行变革方面行动最慢,然而在政治事务方面却又最心胸开阔。因此,这个国家善于思考的人们自然地分为两大政治集团,一个代表着审慎的保守倾向,另一个代表着大胆的自由主义倾向。……英国人的区分是由其民族性所决定的;在我们所研究的这一动荡的文明时期,华滋华斯是一类特性的代表,拜伦则是另一类的典型。”勃兰兑斯认定,这一时期的英国文学的政治环境是非常黑暗的,“黑暗背景的云雾是浓重的……象是一幅夜景。”当然,形成这种黑暗的政治环境具有多种的因素,如有法国自由运动的影响、统治的专横和放荡等等。但他同时认为,也是由于“这个民族的伟大品质没有被用于正途”所致。优秀的品质“被误用于重新扶植起一切旧的腐朽的王位”,“中性品质被教育成坏的特性”;“恶劣品质则过分地获得了发展”。勃兰兑斯对当时英国政治环境的分析是可取的,但他过分夸大种族特性对形成和制造这种政治环境的作用,显然是不甚科学的。然而,勃兰兑斯又认识到,这种黑暗的政治环境,对于“一部分作家们产生了有害的影响,而对另一部分作家则起到启发与激励作用”,置身于同样一种政治氛围下的作家何以具有不同的风貌呢?勃兰兑斯指出,“对那些胸中仅仅微弱地燃烧着神圣火焰的作家来说,环境的影响往往使这种火焰很快熄灭,而他们也就变成了现存状态的反动的支持者。但对那些胸中的热情如同雷霆闪电、生就一副反抗时俗风尚的作家来说,他们在这种环境的压迫下,反而发展了一种起思想解放作用的、使政治气氛受到震撼的文学力量。”从艺术生态学的角度看,勃兰兑斯的这段论述至少有这样的价值:他指出了要从社会、人、作品等各种变量关系中去探讨文学发展的规律,环境对文学的影响是通过人(创作者)这个中介来完成的,由于人自身的各种变量的多寡而呈现出不同的艺术风貌,在环境与人的变量形成一种合力进而演变成一种“文学力量”后,又给外在的环境以巨大的反作用。显然,勃兰兑斯的这一主张,显得比丹纳的“种族,环境,时代”原理有着更为深刻而科学的内涵。
在探讨英国文学的过程中,勃兰兑斯还结合具体作家作品分析了影响文学发展的自然环境因素。他认为,自然环境对作家的影响,决不仅仅局限于一时一事或一地,与自然环境相伴终生的作家,从童年时代开始就受到了大自然的恩惠,直至在他们成为作家之后的整个创作生涯,大自然的景物与风格,总是或隐或现地浸透其中。正如他在评论华滋华斯时所说:“今天,谁能说出各种森林树木和牧场花卉的名字?谁能知道天气的征兆——当云彩疾急飘过的时候,它表示什么?那些牛羊群的动作意味着什么?为什么薄雾从山上伸展下来?华滋华斯从他童年时期在坎伯兰山中玩耍的时候起,便早已知道所有这些征兆了。他对一年四季中英国自然界的各种变化都有亲切的理解。”华滋华斯在一首题为《自然景物对于唤醒并增强童年和少年时期的想象力的影响》的诗歌中,曾经讲述了“自然的壮丽景色在他青少年时期给他留下的强烈印象”。在《写于亭腾寺外数里之遥的诗行》中则真切描绘了童年时代的华滋华斯“对于自然的感情”:
因为那时的自然,
(童年时代的粗犷乐事,
已成为往事的欢快嬉戏)
就是我的一切。我那时的心境
难以说明。嚣喧的瀑布
象激情萦绕在心。巨石、
高山、幽深阴暗的丛林,
它们的色和形,都曾经
使我倾心;一种爱和感情,
不需要用思想赋予它们
深奥的魅力,也无需增添
不凭借视觉直观的情趣。
与童年时代观察自然不同的是,成年的华滋华斯把“在青少年时期从自然美中直接感受到的激发热情的欢乐”,“转化为对于自然的类似于人的情绪的宁静的吸收”,即华滋华斯“珍藏内心、蓄意保存的自然印象对心灵产生宁静影响”。
勃兰兑斯很赞赏华滋华斯的“不断积累自然印象,以便加以深思和完全吸收。以后,再把这类印象从灵魂的库存中取出,重新审视和欣赏”的创作方法。勃兰兑斯认为,一般地说,当我们每天面对浩瀚无涯的海洋时,在沐浴着灿烂的阳光时,常会使人胸襟开阔,灵魂得以净化。人们总是希望保存这类印象,以便使它们一再发挥作用。但是,“这类印象又总是会被更鲜明有力的印象所遮蔽而变得模糊”,而“难以有效地加以保存以备未来之需”。“对于社会生活和个人悲欢的思虑,使得我们不可能到记忆中去,到和阳光照射下的花朵和枝柯交接的树木有关的记忆中去寻找我们最深刻、最能激励高尚情操的欢悦”。但这对华滋华斯却是个例外,他“能不为任何实务活动所扰,而在这类自然美的白日梦中汲取营养,维持生命”。事实证明,“经常不断地思考这类最单纯的自然印象,能够使他的灵魂保持纯洁和无所拘束地从美的单纯的尘世表现中去感受美——排除掉幻想色彩,也排除掉兴奋作用”。勃兰兑斯情不自禁地感叹了:“这是罕有的才能!这在极其伟大、杰出的心灵中也常常缺乏!”
然而,勃兰兑斯在分析华滋华斯的以来自现实生活为题材的诗歌时又指出:研究者有时会由于华氏的“某一诗歌故事的结构或叙述者的语调,联想到卢内伯格的《旗手斯塔尔的故事》,偶尔,甚至还能发现节奏和韵律的相似”。尽管它们的“差异远比类似的程度大得多”,但是,却有一种“隐约的相似”,这种相似“很可能要归因于那些诗歌的情节全都发生在范围比较狭小的地区——一个英国的村落,一个芬兰湖区的居民点”。这里,我们可以体察到勃兰兑斯这样的文学主张:相似的生活环境,可能对作家和作品的艺术形式产生影响而表现出相同的艺术特征,然而,这种相似的生活环境经与各个作家的各自不同的文化、社会等环境因素相结合,其艺术创作便会产生出更大的差异。应当说,这是迄今仍能给我们以有益启迪的珍贵的文艺生态学观点。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勃兰兑斯认为,华滋华斯的出发点是纯地形学的。“他的终生任务是描绘英国自然,面对面地指绘他直观所及的英国自然风貌。”他“独自矗立在故乡的土地上,象一株根深叶茂、绿荫如盖的老橡树”,是一个真正的英国写景诗人。
勃兰兑斯还认为,适宜的自然环境,是优秀的文学作品产生的因素之一。他指出,“雪莱属于耐高温的种类,炽热的阳光对他最为相宜。”“听任烈日灼烤,晒黑他热情洋溢的面孔和纤细的双手,他写出了最美的诗篇。”他热爱大海,“常在海上写诗,难得伏案室内。”《生命的凯歌》中的一部分便是他扬帆海上,躺在一艘小艇里写成的。他喜在直接面对大自然的户外写作,《普罗密修斯》写在罗马卡拉卡拉浴场的山地遗址;《西风颂》则是躺在佛罗伦萨附近阿诺河畔的小树林里写成的。他在寄居意大利的日子里,每日多是在户外渡过的,“漫步在庞大的剧场上和高耸的拱门下那散发着阵阵馨香的灌木丛之间,罗马蔚蓝色的天空和明媚天气的生机蓬勃、几乎能使人沉醉却又令人振奋的盎然春意,成了他灵感的源泉”。勃兰兑斯甚至认为,每天昼夜的不同,也会对作家及其作品产生影响。他说:“司各特的作品是在空气新鲜的清晨写出的,而拜伦则往往在夜间写作。……所以即使在这两位诗人彼此最相似的时候,我们也似乎感觉到了光辉灿烂的清晨和一片黑暗的深夜这两种不同的构思时间对他们的影响。”正是从这一基点出发,勃兰兑斯指出了拜伦是通过自己的诗歌而向读者展示自己“一个完整的、遗世而独立的黑暗世界”。读者则“在虚构的作品主人公灵魂的背后窥见了拜伦本人的自我”,“觉察到了一颗受过创伤的,企图在遮遮掩掩的忏悔和神秘难解的怒火爆发中求得安慰的心”。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勃兰兑斯在评价华滋华斯及其作品时,既从其社会、自然等环境因素方面寻找动因,又从他独特的生活方式的角度加以论说。华氏“曾经度过不寻常的田园牧歌式的舒适生活”,长期定居在湖区的赖达尔芒特,“生活的凄风苦雨,他无从领略;对待荣辱浮沉,他自有新教徒式的哲学”。由此得出结论,“象这样的经历,本来就引不起任何激情,在他的无论是生活或是诗篇里,也确实难以发现激情。”毫无疑问,勃兰兑斯认为,这种文化环境和生活方式,对华滋华斯的创作几乎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
不难领略,勃兰兑斯在这里同样是从多种环境因素选取文艺生态学最佳视角以还作家或作品的历史本来面目的。其所提出的文化环境,勃兰兑斯同样视其为影响文学的重要环境因素之一,而在某种程度上,较之其他环境因素更为重要。
我们知道,文艺是文化的组成部分。不同种族、地域和社会的文化差异,是世人共睹的,多由他们的历史传统、社会观念、经济发展、科学技术、人口密度、生活方式和地理位置等的不同而造成。勃兰兑斯认识到了传统对文学的影响。他有一个重要的文学命题,即文艺的发展,是后一时代对前一时代的“反动”(“反拨”)的结果。他所说的“反动”,“是和退步的意义完全不同的,而真正弥补的和修正的反动,是进步的。不过这样的反动,是强有力的,是短时间的,而且不是停滞的。这种反动,把前一时期的过激克服了以后,也就是把前一时期被阴影笼罩着的事物暴露在日光下以后,使下一时期收容了前一时期的实质,同它和解,并继续了它的运动”。勃兰兑斯总结出的这一文学发展规律,有不容忽视的文艺生态学内涵。传统,无论是社会的、伦理的、思想的或文学自身的,都不可避免地对文学发生影响。正是如此,他才认为,“一个国家的文学,只要它是完整的,便可以表现这个国家的思想和感情的一般历史。”作家受到历史传统的制约和束缚,创作出深印着传统痕迹的作品,而作品一旦脱离创作主体而成为社会的精神产品,立即汇入了巨大的文化之潮,成为历史传统的一部分而对后世文学继续发挥着影响功能。不可否认,有时这种传统对文学,尤其是对作家的影响是顽固的。即使作家,评论家已经意识到文学的未来走向,厌恶原有框架和格局,产生出推陈出新的自觉意图,然而,他们在具体创作中仍然跳不出历史早已规范的陈旧模式,这种文学上的二律背反,我们是司空见惯的。
与以上所述不同,勃兰兑斯的文学理论还有一个重要的文艺生态学特征,即从生物遗传学的角度,对文学现象进行分析和探讨。勃兰兑斯认为,在文学作品中,华滋华斯所表现出的激情,是“一种早已消逝的感情,一种在转变期的年龄只存在过一瞬就化为反省和疑问的感情,而拜伦的激情却是一种历久不衰的感情,是他本性的流露。在拜伦笔下,自我和自然的关系并没有硬被塞进正统虔诚的紧身衣,在自然和他中间不存在宗教信条的阻隔;他对自然产生一种神秘的崇拜心情时,他觉得他自己和自然浑然一体,而无需借助于神奇的媒介”。对于拜伦的富于激情的气质,勃兰兑斯通过大量的史实认定,它是具有遗传性的。他指出:“难以控制的激情是拜伦的双亲身上的全都具有的特点,只是在表现方式和强弱程度上有所不同而已。而且,追溯到这两个人各自的祖先身上,我们也都看到了同样的气质:在母方的家族史上,企图自杀或下毒药谋害他人者不乏其人;在父亲的家族史上,则时而有英雄的冒险业绩,时而表现出不顾一切的放荡。”“诗人的血管里流有狂暴的血液,但这也是门第极高的贵族的血液。”拜伦“生来傲慢任性”,加上“母亲对待他的态度也很少考虑到纠正他的这种癖性”,或“大骂一顿”,或“感情冲动地溺爱”,更助长了拜伦气质的形成。当然,从勃兰兑斯对拜伦个性的大量分析中,我们可以感到,他并未将这种遗传性视为拜伦的富于激情个性的决定因素,而是从更广阔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上,展示拜伦个性的形成,应当说,这比较单纯的遗传学研究视角,更具有说服力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