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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害事件保险救济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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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海市药品安全风险救济制度探索性工作和对我国药害事件救济制度几种方案的分析,本文提出以药品质量问题和严重ADR绑定为切入点的药害保险救济模式,积极推行上海市药害救济制度的试点和示范工作。政策性建议包括:地方政府负总责,各相关行政部门、企业和保险业积极参与药害事件保险救济制度的构建,以促进上海地区药害救济制度有法可依、各方共同参与的良好发展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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