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2012(0827)-0035/0039-SD020/0020
当前欧债危机引发的世界经济萧条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已经对我国经济和进出口贸易增长造成明显的“下行”影响。2012年第二季度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从第一季度的8.1%下降到7.6%。经过季度调整后,7月份我国进出口、出口和进口的同比增长速度分别仅为1.4%、1.6%和1.2%。外需增速急速降低,我国进出口贸易增速出现大幅度滑坡,未来甚至可能出现负增长。由此带来的结果是,工业经济增速开始回落,沿海地区企业亏损面开始扩大,财税收入增速大幅降低,经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下行”压力。
在此背景下,有必要深刻调整外经贸政策,确保2012年经济增长免遭过大的影响。
第一,放宽进口政策限制,积极鼓励增加国内需求旺盛商品的进口,特别是继续扩大先进技术设备、专利技术以及技术秘密的进口,以扩大进口培养高端中间品和消费品出口的竞争优势。
国内一些行业或部门为了保护本行业或部门利益,以非关税措施设置进口壁垒,不愿意扩大进口而冲击部门利益,结果导致国内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影响了出口竞争力,削减了企业盈利空间。对此,我国要抛弃传统的重商主义贸易思潮,以科学发展观和实事求是原则为指导,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外贸发展理论。
在当下世界经济几乎陷入危机之际,我国要利用过去贸易顺差积累的外汇储备,暂时性减少进口政策限制,积极建设进口促进体系和平台,大力鼓励增加进口,特别是资源能源、先进技术设备、西文科技图书、棉花、粮食、重要中间品、差异化明显的消费品等,从而降低生产资料价格和出口成本,加快技术设备更新改造,提高资本有机构成和劳动生产率,培养和增强出口竞争优势。扩大进口的政策代价小,经济福利效益明显,对于促进经济增长、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和扩大出口具有积极意义,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的精神。
第二,稳定现有出口鼓励政策,努力实现出口多层次化。
各级政府要协助企业用好用足现有出口鼓励政策,各级商务、海关、口岸、边防、金融、保险、商检质检、外汇、财税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和支持,做好出口工作衔接,提高出口便利化程度,降低出口管理成本,增加出口信用保险力度,支持成套设备出口和对外工程承包,提高出口竞争力。商务部应协调和支持北京、天津、上海、杭州、广州五大城市在12月份举办“2012年中国商品购物月”活动,做好全球宣传、招商和展销工作。
当前,我国外贸出口增速放缓,体现了我国出口产品销售对象主要仍然是传统市场的中下层居民,他们的收入和消费支出最易受经济危机的伤害。一旦世界经济出现动荡和危机,我国出口下降最为明显,我国出口产品档次不高、竞争性与替代性强是主要原因。具有稳定需求的富人阶层对我国产品的需求规模很小,他们往往不以消费中国产品为荣,这是一个有待开发的群体,也是我国外贸转型升级必须要瞄准的目标。
我国要加大出口规模较大的品牌国际宣传的财政资助力度,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高端品牌道路,专门开发和设计迎合高端消费文化的产品;出口产品需要拓展多层次化的目标市场,广泛覆盖普通消费者群体到高端消费者群体,并逐步转移到主要服务中高端客户群体的目标上来。
同时,积极与澳大利亚、印度、日本、俄罗斯、美国、德法等国商谈和签署具有更大开放程度的自由贸易协议,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加强贸易、投资、金融、交通、能源资源、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全方位的合作。
我国要在继续扩大中华文化、科技、产品对外宣传与交流的基础上,扩大外国来华留学生资助资金的规模,吸引世界各国不同层次的学生来华学习,这有助于培养中国产品的长期海外消费者群体。
第三,继续鼓励发展加工贸易,吸引外商扩大直接投资。
加快建设连接我国沿海加工贸易聚集地区与内地城乡间快捷的铁路、高速公路和机场、码头、公交站点等交通基础设施,便利农村富余人口到沿海地区就业,增加劳动力供应,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留住加工贸易企业。农业部、人事部和财政部联合筹集农民转移就业基金,鼓励内地地方政府与沿海用工企业之间加强联系,组织和培训富余农民到待遇较好的加工贸易企业就业。
根据外商直接投资的位置,选择给予新增外资企业差异化的外销比例要求。稳定现有政策,继续鼓励外商在沿海地区发展加工贸易,落户西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取消外销比例要求,产品主要内销;落户中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降低外销比例要求,允许较大部分产品内销。
吸引跨国公司在华制造业企业向研发、销售和服务等高端领域扩大投资,加大节能减排和环保投入,鼓励外资企业积极更新技术设备和管理模式,以适应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调整结构的步伐。
第四,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扩大对外直接投资。
欧债危机引发的新一轮世界经济危机带来了许多国际合作与并购的机遇。国家要以减免税和申请财政资助的多种形式,支持制造业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培育自主品牌、完善营销网络等,逐步向产业链高端延伸,鼓励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兼并收购建立海外研发机构、销售公司,加强国际合资合作以及联盟关系,提高企业国际化水平。
完善我国促进对外直接投资政策体系,积极与主要伙伴国家商谈和签署对等的投资保护与促进协议,大力支持对外直接投资;发展一大批中国跨国公司,以跨国公司内部采购、加工和销售方式带动国内母公司产品出口,促进企业国际贸易和全球运营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创外贸新的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