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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制裁的经验与中日比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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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2012(1015)-0060/0064-SD038/0038

编者按:近段时期,钓鱼岛事件不断升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种声音此起彼伏。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为此专门成立“中日经贸关系及钓鱼岛争端的影响”应急项目组。首批成果重点从贸易、金融、制造业、零售业、旅游业、稀土资源、美国因素等方面分析中日经贸关系,并对经济制裁的国际经验、原则、思路、措施和后果进行分析。

相较于军事手段,经济制裁可以避免直接诉诸武装冲突的风险和成本,但比外交协商更能刺激对手。在国际经济制裁案例中,其主要由美国、欧盟等西方发达国家实施,用于人权外交、反恐活动、制约核武器研发等活动。总结这些传统由个别国家发动的经济制裁以及现今由联合国安理会实施经济制裁的历史案例,再对中日经济情况比照分析,可以在实施制裁的环境、成效、目的、方式、时间及影响因素等方面,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从环境因素来看,当外交关系愈紧张、民意支持度愈高,愈容易引发经济制裁,但对手国家愈强硬,愈不易引发经济制裁。从中日两国当前的紧张局势来看,引发经济制裁的可能性较大。

第二,从实施效果来看,双方原来的敌对关系越紧张,经济制裁成效越不显著。所以,经济制裁较适用于实施国与目标国维持某种程度友好关系的情况,而不太适用于双方已处于高度敌对的状态。中日两国存在互惠互利的经济基础,经济制裁的成效应较为显著。

第三,从制裁目的来看,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有所区分。“二战”后,经济制裁主要用于强制目标国在边界冲突后撤出占领区域,以抵制军事冒险行动,典型案例如1956年美国运用经济制裁手段迫使英法自苏伊士运河撤军。冷战时期,经济制裁亦用于管制战略物资进入目标国,削弱其用以进行扩张的军事能力。20世纪后期开始,经济制裁多用于反恐、防止大规模武器扩散、推翻政权等,最成功的案例是美国强制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放弃核武器研发计划,以及2003年利比亚让步并与国际展开合作。

第四,从制裁方式来看,主要有贸易制裁与金融制裁两种方式。其中,贸易制裁主要包括贸易禁运(多为石油、钻石等战略性资源)、禁止商品销售、提升关税、关税歧视、取消“最惠国待遇”、提列企业黑名单、进出口限额管制、取消进出口贸易执照、低价倾销、垄断性收购等措施;金融制裁方式主要包括冻结资产、资金进出管制、延缓资助、没收资产、税收歧视、拖欠应付债务等措施,2011年底美国开始对伊朗的金融制裁就综合运用了这几项措施。此外,还包括武器禁运(2005年美国、欧盟针对乌兹别克斯坦)、旅游禁止(2006年开始美国、欧盟针对白俄罗斯)、外交禁止(1996~2001年联合国对苏丹)、中断交通运输(航空禁止)、遣返移民、限制经济合作等其他措施。

从成功率看,实施金融制裁的成功率高于贸易制裁的成功率;金融制裁搭配贸易制裁的成功率高于仅实施一种制裁的成功率。这显示金融制裁成效显著,且制裁方式综合使用比逐个施压更具有效力。但从中日之间金融资产的情况看,金融制裁效果可能不佳。若中国大量抛售日本国债,日元相对美元的贬值或将有利于其外汇储备的保值。更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债券战争是冲击敌国金融市场最有效的工具,但从国际反制案例来看,国债从未被当作反制工具。

第五,从制裁时间来看,历史上成功的经济制裁平均耗用4~5年。因此,发动经济制裁需要有长期施压、持久协商的心理准备,且将大幅影响目标国及其周围区域各国的经济结构与经济环境。日本经济目前正处于衰退周期,信息化革命的红利即将结束,复苏步伐艰难,如果进行经济制裁,必将让日本经济雪上加霜。

第六,从影响因素来看,经济制裁是否成功涉及以下条件:

首先,双方相对经济规模的实力差距。分析显示,施加国的经济实力越强,越容易制裁成功。2010年中国GDP开始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1年,以市场汇率来计算,日本GDP为6.53万亿美元,中国GDP约为7.49万亿美元,相差近1万亿美元。

其次,双方的经贸关系不对称依赖。中日双边贸易总额分别占中国和日本外贸总额的8%和20%左右,日本是中国的第四大贸易伙伴,中国是日本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对华出口额相当于日本对美国和韩国的总和,其外贸多元化远不如中国。日本对中日贸易依存度明显高于中国。从优势贸易产品来看,日本对华出口主要集中在机电、运输工具、电子产品和金属制品,可替代性较强,美、德甚至韩国可以填补日本的在华市场份额。相反,中国对日主要出口机电、纺织品、化工产品和农产品,其中有些产品在中国具有独一无二的成本优势,如“大葱”“大蒜”等农产品是我国的特产,这些产品进口替代难度较大。

最后,双方各自承担的成本大小。经济制裁为双刃剑,施者与受者都必须承受经贸突然中断的成本与损失,其幅度则主要与生产和贸易形态密切相关。若仅从贸易手段的经济制裁措施而言,日本制造业会因中国市场需求的缩减,导致其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衰退。对于中国,从进口贸易来看,制造业与日本上下游分工明确,形成“日本核心元件—中国组装成品—全球市场销售”的国际产业分工链条。抵制行为会使得为电子、汽车等行业提供关键、核心元器件和零部件出现供应短缺,短期内将会对这些行业的生产造成较大影响。但从长期来看,这些产品的供应可在美国、韩国和中国台湾找到可替代的渠道。从对日出口贸易来看,主要集中在产业链低端的纺织品及原料、化工和农产品。综合来看,中国可以牺牲对日本的“低附加值的出口”,并促进自身的经济转型。

课题组组长:高培勇、史丹

课题组成员:赵瑾、杨丹辉、李晓华、吴利学、申恩威、张斌、依绍华、王朝阳、金准、汤婧、刘宇

本报告执笔人:汤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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