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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分权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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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权招人厌恶,如今是分权的时代。当今世界恐怕找不到一个国家不高唱分权。前社会主义国家脱离中央计划体制后,经济决策权随着私有化和市场化转到了企业经理和地方官员手中;第三世界国家为摆脱经济困境,纷纷搭上分权的快车,发达国家也不例外,“分权”是美国总统里根、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喊得最响的口号;有集权传统的法国也开始了分权的实验;本来地方政府权力就较大的德国和加拿大也喊着要进一步下放权力,目前大势真可以称之为“分权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存,逆之者灭”。在这股世界性的分权潮流中,中国扮演了排头兵的角色。在过去15年中,中国权力下放的幅度也许比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大得多。11032706

这股“分权”潮流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各国从自身的实践中逐步认识到集权是有其上限的;超过了这个上限,就会出现种种危机。顺着同一条思路从反面思考,人们理应提出另一个问题,亦即分权有没有下限?这个问题之所以还没有引起广泛的注意,也许是因为长期分权的梦魇挥之不去,人们还来不及思考它;也许是因为许多人相信“矫枉必须过正”,为彻底摆脱集权体制的阴影,分权稍微过度一点是件好事。

从逻辑上讲,恐怕没人会否认分权有其下限;超过了这个下限,也会出现种种危机。过度集权会造成严重的效率损失,过度分权则可能导致国家的分崩离析。因此讨论分权的下限不仅仅是个有趣的学术问题,而且是个重大的现实问题,尤其在中国这个有12亿人口的大国,对任何“乱”的隐患,切不可掉以轻心。居安思危、防微杜渐是关心国家命运的人们应当采取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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