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发展是当代国际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解决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要有正确的环境伦理思想作为指导。西方环境伦理思想对全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正在发生一定的影响。但是,西方的各种生态哲学体系主要是面对西方的具体情况,适应西方的社会体制,在西方的历史文化基础上提出来的。虽然它在全球生活中具有广泛的价值意义,但不可避免地带有明显的“西方中心主义”色彩。因此,在当代环境问题上,究竟是谁之环境?谁之正义?这是一个必须面对且迫切需要回答的重要问题。
“环境正义”或“环境公正”,在广义上是指人类与自然之间实施正义的可能性问题,即种际正义。狭义上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所有主体都应拥有平等享用环境资源、清洁环境而不遭受资源限制和不利环境伤害的权利;二是指环境享用权利与承担环境保护的义务的统一性,即环境利益上的社会公正。其中主要涉及发展中国家与发达之间的国际正义、后发民族与先发民族之间的族际正义、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的域际正义、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之间的群际正义。其中,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国际正义是主要矛盾。
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发展中国家面临着贫困与环境、人口与经济、发展与环境、现代化与全球化的双重压力,因此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伦理就要研究如何缓解这个双重压力,达到双重超越——既要加速现代化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又要避免现代化的副作用;既要维护发展主权、争取发展机会,又要对子孙后代、对全球环境的安全承担责任;既要参与经济全球化,又要防范西方某些国家利用不平等的国际秩序造成损害。该项目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