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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影视广告与常规影视作品之本体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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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广告作为影视学和广告学的一个交叉学科,是利用影视的技巧和手段达到广告目的。但由于影视广告没有自身的话语体系,它对创意的呈现手段只能借自于常规意义上的影视技巧,我们在任何一本影视广告的教材上,都可以看到“蒙太奇”、“长镜头”等影视教科书上的专业术语,以及“动接动”、“静接静”等基本的影视剪辑技巧。这些技巧对于我们理解一般的影视作品非常有帮助,但却很难以此规则去规范和指导广告作品创作,因为这二者之间存在着天壤之别。遗憾的是,不仅影视广告教材没有将二者做一必要的区分,研究者的视野也未能触及于此。本文以此为切入点,详细分析影视广告和常规影视作品的本体性差异,以廓清我们长久以来在影视广告教学和实践中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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