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财税改革之后,由于财权事权失衡,地方政府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出现了举债的内在需求。囿于老《预算法》和《担保法》的掣肘,五花八门的融资平台和融资方式应运而生。如今地方债的规模之大、方式之繁杂、投资项目之无规划、财税等制度之不完善,均对地方政府的财政安全造成威胁。从短期看,摸底地方债的规模、厘清方式、化解存量地方债的现实风险是当务之急。从长期看,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是解决之道。从根本上,解决地方债的问题,财税体制及行政体制的改革才是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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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光华: 闫光华,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讲师,吉林大学区域经济学在读博士。
赵骄: 赵骄,广发证券珠海市珠海大道营业部财富管理部总经理,管理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