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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主义治理视角下的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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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上海对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探索与实验主义治理原则不谋而合。第一,住房保障实施路径的不确定性与地方政府的创新空间;第二,大致的框架目标与具体政策的动态调整;第三,跨区域比较与政策改进。从全国的保障房政策来看,我们同样也可以看到实验主义治理的要素。例如,重庆从2010年开始“公租房”建设,其有四个特色:其一,重庆的公租房目标是要使30%的居民住在其中,形成“住房双轨制”,它不只为少数特困民众,而是针对广大的“夹心层”;其二,以公租房建设实现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整合,不再单独新建廉租房;其三,重庆公租房楼盘容积率约3.8,与周围商品房楼盘相当;其四,依托市级土地储备机构先期储备土地的优势,公租房用地全部采用划拨方式供应,土地成本不计价,作为政府注入公租房系统的国有资产。其中主城的储备地拿出3万亩作为划拨地投入,至少相当于投入150亿元。同时每年商品房土地出让收益的5%用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3年共计30亿~40亿元。重庆公租房建设保证了200亿元的先期投入。无论重庆的“公租房”,上海的“共有产权保障房”,还是近来一些城市的棚户区改造,都是在中央大的保障房建设的“框架目标”下的地方自主实验,如果及时进行“同行评议”,将有助于中国的实验主义治理实践者形成明确的“自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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