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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马来西亚的民族主义——以“土著权威组织”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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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族主义的概念,学术界至今没有统一认识。本书所讨论的民族主义首先是一种意识形态,即以民族群体为忠诚对象,以共同的民族历史、文化、信仰为认同指向,以共同的民族意识、民族精神和民族特性为情感归属,以实现民族统一、民族独立、民族强大为理想追求的思想体系;从实践运动角度说,民族主义是民族在共同的目标理想和价值取向支配下从事的从追求民族自治到民族独立直至建立民族国家的程度不等的政治运动1595045。民族主义包含四个层次:第一,民族主义是一种心理意识,主要体现为对本族体的共同历史、共同居住地、共同祖先、共同文化(包括宗教)、风俗习惯等的心理认同;第二,民族主义是一种思想状态或理论学说,主要表现为通过其思想或学说确认本族体存在、发展、利益的合法性,并通常表现为知识精英较为系统的思想或学说;第三,民族主义是一种政治纲领,它作为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层面的最高层次,往往表现为政治精英及其政治团体(如政党)所追求的实现民族利益的政治纲领;第四,民族主义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表现为历史的或正在进行中的,以实现从不同程度的自治程度到建立民族国家等不同层次目标的社会政治实践159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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