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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主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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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几十年,历史-政治问题中很少有哪门学问经历过可与民族主义相比的科学研究革命。早在20世纪50年代,卡尔顿·海斯(Carton Hayes)和汉斯·科恩(Hans Kohn)〔根据埃里克·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的说法,他们是民族主义学术研究的“一对开山之父”〕就把他们的研究工作限定在政治“思想史”领域。这一领域涉及确定人民主权理论(Rousseau)的知识起源、民族(nación)概念(Herder)本身的知识起源,以及那些歌唱过文化特点和描绘过每个具体民族群体的政治要求的艺术家和思想家的作品。因此,他们估计,当代世界的独特现象就是民族实体意识的出现和源于这种实体的政治权利意识的出现。

在这种认识的背后,包含着如下推测:人类历来自然地按照外部可见的特征被分为与族类或语言群体一致的人民或民族(pueblos o naciones)。由此出发,民族内部同一性和外部差异性的本能感觉便产生了,并随着政治权利意识的现代觉醒,又产生了建立自己的国家框架的要求。因此,民族是“自然的”东西,是先决材料;而国家则是人工的东西,是人类创造。民族和国家之间不相符合,是当代问题的关键。这种观点意味着得出如下结论:只有国家边界合乎族类“实体”(realidades)边界,才能长期避免激烈的、含带着暴力的冲突。这是人民自决的法律-政治原则神圣化的原因,这一原则在最近200年间被视为全世界自由主义者和进步主义者捍卫的“人类的”又一权利(这是非常明确的民族等同于有机单位的观念)。

这个公式虽然十分简单和富有逻辑,但不可能运用到实际中去,这迫使人们对有关这一问题的经典观点所依据的许多理由进行重新思考。开辟新的探索途径的,是社会学家而不是历史学家。在《民族主义和社会联系》(1954年)一书中,卡尔·多伊奇(Karl Deutsch)论述了民族感情的出现与自现代化开始后发展起来的新的社会联系过程有关,这特别指如下社会,即在经受与外界的联系隔绝后,由于发生城市化、工业化或军事征服过程,开始与其他社会发生联系的社会。埃里·凯杜里(Elie Kedourie,Nationalism,1961)也参与了有关这一现象研究的革新,考察了有关确定构成民族同一性的关键因素(种族、语言、宗教、领土、共同的历史过去)之困难的传统思路。他接受任何“客观因素”都不是普遍的、本身不足以建立民族事实的传统结论,提醒人们注意民族存在论的捍卫者不得不借助一种难以领会的东西如浪漫的“人民精神”(这最后导致法西斯主义的“命运”),或借助于一种集体主观主义,即勒南(Renan)所说的“日常公民投票”。但是,埃里·凯杜里接着说,“日常公民投票”开始只是为打下牢固政治单位的一个不稳定的基础;“日常公民投票”纯属一种样子,因为任何国家都不会接受自己的权威天天收到自己的公民的疑问。相反,国家特别关注通过一种经常性的集体意志教育工作,即从小就在公民心中种下民族同一性意识,以此使公民愿意成为国家所代表的政治单位的成员,保证公民拥护自己,或使那种非正式的日常公民投票成为自己合法性的基础。这恰恰否定了民族主义条件要求的基础。一种需要灌输的感情,不可能是“自然的”;如果灌输者是国家,民族就不可能先于国家,而应是相反。还有,国家不仅先于民族,而且如同沃勒斯坦(Wallerstein)后来所言,国家还是民族出现的不可缺少的先期必要条件。总之,政治的东西先于族类的东西。

安东尼·史密斯(Anthony Smith)1971年发表了自己有关这个问题的第一部著作,他也把民族放到现代化过程中考察。根据这位作者的观点,民族是文化精英对传统的同一性和宗教宇宙观与“科学的”或现代的国家(被定义为管理民族的公共事务和为了提高全社会的生活水平而建立的政治组织,为此,需要中央集权和文化同质化)之间的矛盾所作的回答。在此种僵局或“双重合法”的情况下,改良主义知识分子提出民族主义,把现代化功效和重申传统同一性混合在一起。

民族主义和现代化之间的这种关系,是厄内斯特·盖尔纳(Ernest Gellner)70年来一直研究的课题。他也是定居在英国的中欧政治学家,一生发表了许多有关这个问题的论文,最后写成《民族和民族主义》(1983年)一书。盖尔纳的模式光彩照人,具有单因果关系的魅力:民族主义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直接产物。频繁的商业交换和工业生产的标准化,一方面需要文化同质的广大空间,另一方面工业化过程本身和市场关系则创造了一种新的社会分层和一种新的政治组织,这种社会分层和政治组织是“非自然的”,也就是缺乏传统的合法性。面对这一切,国家和领导精英从民族主义那里找到了有利于经济增长、社会一体化和权力结构合法化的工具。与马克思所思考的结论(资本主义工业社会将结束民族感情,并将只能导致基于阶级利益的对抗)恰恰相反,整个社会现在开始围绕民族文化组织起来,民族文化既是经济增长的基础,又是国家权威和大多数公民政治权利的基础。因此,民族主义不仅是一种“创造”(凯杜里使用的术语,霍布斯鲍姆后来又加以神化的术语),而且是一种有意义的、有作用的创造,既是基于文化作用的结构变化的结果,也是对这种变化的回答。

社会学家在研究民族主义问题时形成的这种混乱,自然引起人们把民族主义建设当作历史-文化过程来考察。这就是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在20世纪80年代初在英国所做的事情。这位作者认为,民族主义与社会交往和社会互动过程有关,但这两个过程在工业革命之前很久就开始了。这两个过程是如同印刷发明和新教改革一样久远的现象;后二者使建立比从前更加广泛的新的集体同一性(按照他的得意说法,叫“假想的共同体”)成为可能。这样说并不妨碍模式建立起来后,它可以被输出,可以被纯粹是现代政治单位如后殖民国家所利用。

所有这些研究并非方向都一致,但它们有共同特征。首先,它们都使民族主义相对化,把民族主义的产生归结为人类历史的发展。与沃尔特·白芝浩(Walter Bagehot)的民族“如同历史一样古老”的古典断言相反,这些研究则把民族视为相当新近的即现时代的产物。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间,政治组织类型各不相同(从小小的部落单位到集权的官僚帝国,其间经历了城邦、封建主义或世袭君主制),它们的边界并不与“民族”或族类单位一致。臣民的认同也不与“民族”或族类单位一致,臣民通常投向于更小的共同体(教区、村庄、地区、行会、街区),同时又置身于更大的文化世界(基督世界、伊斯兰世界)。君主或贵族是“外国人”一事,并不像当代世界那样被视为多么不合常理。只是浪漫主义才发明了“民族性原则”(principio de las nacionalidades),这一原则除了试图使政治边界与族类-文化单位相一致外,还意味着要按民族全部重新解释以前的历史。

最近研究成果的第二个贡献,是指出了民族同一性的人工性。如同詹姆斯·安德森(James Anderson)1986年所言,“民族是创造出来的,是由民族主义和民族主义者在一个相对晚近的时代里创造出来的”。民族感情远不是自发出现的,而是为了一种政治目的有意灌输的;灌输者或是国家(民族主义对社会实体的整合作用,于国家有用),或是想要改变现存结构的反对派政治精英。国家组织(polity)“族类化”(etnicizacion),即由国家发布文化和语言规范,是19世纪和20世纪建立的那些民族-国家的统治者的不言而喻的纲领。马西莫·达泽格里奥(Massimo D’Azeglio)在1870年就此说道:“我们已经有了意大利,现在应该创造意大利人。”在诸如阿根廷和美国(小学校里今天依然天天唱国歌或向国旗宣誓)这类移民国家或最近的非殖民化国家,也有类似的说法和做法。但是,有意义的和真正改变预先假定各族人民(pueblos)年代悠久的东西,是在源于“古代制度”的欧洲国家都发生了相同的族体化过程(proceso de etnicizacion)。在19世纪,整个欧洲都在发明取代王室旧礼仪的国旗、国庆节、国歌、集体庆典和仪式,建立旨在培养“民族”观念的文化机构。这些“民族建造过程”(nation-building processes),成了历史学家研究的对象:如尤金·韦伯(Eugen Weber)对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研究(主要研究了第三共和国通过国家教育和义务服兵役,把“农民”变成法兰西人的过程),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对维多利亚时代英国的研究(创造传统),乔治·莫斯(Georg Mosse)对德意志的“群众民族化”(从俾斯麦开始到纳粹主义结束)的研究。只有那些知道成功地推进这种过程的政治单位,才得以生存下来。另一些政治单位如哈布斯堡帝国、土耳其帝国或威尼斯共和国,尽管有许多世纪的传统,但最终都消失了。

至此所提到的学者,大多数都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现代主义学派,虽然也有时候称这一学派为工具主义学派或建设主义学派;这一学派的学者强调民族现象的建设特点或人工特点。但是,与上述学者不同,今日还站出一批“原生主义者”(primordialistas),这些学者坚持族类(etnicos)特征(不仅是种族——raza,而且是一般的文化:语言、宗教、习惯、共同的过去意识)对于理解民族主义现象的重要性,虽然这些特征只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才会产生政治权利要求。无需多言,任何民族主义运动的参与者或同情者都本能地倾向于这后一种观点。然而,就连像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安东尼·史密斯和米洛斯拉夫·赫洛奇(Miroslav Hroch)这些学者,从不同观点看,也可以认为他们是这种解释的代表。以赛亚·伯林从传统的思想史观点研究民族主义,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觉醒起来的意识形态,是面对传统社会的价值遭到打击所作出的反应。他强调知识精英在民族主义的形成和传播中所发挥的作用。安东尼·史密斯的观点也与以赛亚·伯林差不多,尽管安东尼·史密斯的兴趣集中在群众性民族运动的兴起上而不是在理论总结上。按照安东尼·史密斯的观点,群众性民族运动是对国家强使存在于国家内部的文化与官方文化保持一致的回答,国家的这种行为引发了民众对原先存在的族类同一性产生忠诚反应。米洛斯拉夫·赫洛奇也视民族主义为社会运动;他提出一切民族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都经历了如下三个阶段:(1)民间-精英阶段;(2)精英阶段,虽仍是精英阶段,但已有政治目标;(3)政治和群众阶段。

从这些假设出发,目前的研究人员把力量集中在如下三个主要领域:(1)当代的民族同一性与先期存在的集体同一性之间的关系,历史学家对这个问题特别热情;(2)最终变为民族(naciones)的社会碎片的“民族化”(nacionalizacion)或“族体化”(etnicizacion)过程分析,特别注意研究领导这些过程的精英的作用;(3)民族主义的功能或目的,这是一个特别困难的问题,因为在现代世界上,可能没有其他政治准则像民族主义的功能那样反复无常。

〔原载安德烈·德布拉斯·格雷罗(Andrés de Blas Guerrero)编《民族主义百科全书》,马德里,特克瑙斯出版社,1998,第139~1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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