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奖励旅游交易过程中各交易主体是一种多方博弈的过程。一方面希望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获得对自身具有潜在价值的市场信息,减少信息搜寻成本,实现市场信息的最大价值,并且在频繁的沟通过程中形成对双方共同利益的认知,有维护共同体利益的倾向;另一方面,这种自愿的合作又不能依靠一个“包罗万象的合同”来实现,而必须是靠 “默契合同” 来维持。但这种默契在面临短期市场变化的情况下,受到交易主体不愿意失去其他交易机会的威胁,各主体交易关系显得飘摇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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