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王齐洲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发生学研究》(项目批准号为05BZW013),最终成果为专著《中国古代文学观念发生史》。
文学观念是指对于文学普遍本质或属性的理性认识,它既是文学理论的核心、文学批评的指南,也是文学史研究的基础。现行文学理论教材虽有关于文学观念的论述,但只限于理论层面。中国文学史研究本来需要讨论文学观念,不然就难以确定研究对象,但20世纪30年代中国文学史学科体系建立之后,人们就不再关心这一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学术界提出“重写文学史”以来,文学观念再度受到大家重视,发表了一批有影响的论文和著作。但总体而言,中国现代文学观念的研究比古代文学观念的研究更为活跃,古代文学观念多用现代文学观念进行解读,而对于中国古代文学观念何时发生、何以发生、如何发生,其思想文化内涵究竟是什么等这些奠定中国文学发展基础的重大问题,尚缺少专门研究。
发生学研究主要受欧洲考古学和文化人类学影响,在中国已有近百年历史。20世纪中国艺术发生学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不过,这些论著讨论艺术发生,常常与起源等同,殊不知起源学是寻找事物初始的一个点,而发生学则要解析事物的结构体系及其构造机制,二者存在很大差异。斯洛伐克汉学家玛利安·高利克的《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发生史(1917~1930)》,将发生学引入文学批评领域,给人以启发。但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发生学研究却无人问津。如果说文学创作因其有作品遗存,还能够做起源学研究,那么,文学观念作为人类的一种认识,根据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原理,则更适合进行发生学研究。清理、研究、描述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发生,并不是去寻找文学观念起源的某一固定的点,而是要说明这一观念是如何建构的,这种建构的原因和机制是什么,它经历了怎样的发展阶段,各个阶段的内在联系是什么,等等。
中国古代文学观念发生学研究有两种思路和方法。一是以今人的文学观念为基点,向上追溯,寻找符合今人文学观念各种要素的发生学证据,使得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然而,这种研究只是用古代的例证说明了今人的观念,并不能使今人真正了解古人,也无法提供关于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准确知识。况且今人与古人对文学的认识并不一样,故这种研究的结论也就难以令人信服。另一种思路和方法是尽可能全面地收集中国早期文学观念的各种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一切载有文学观念符号的文献,以及与这些观念相联系的考古材料,从所有信息的归纳整理和比较分析中、从古代文学观念生成的动态过程中探寻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丰富内涵。研究结论不必与今人的观念相一致,却必须能够说明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生成机理和发生机制,所揭示的文化内涵可以放到当时的语境中接受检验。其采用的方法除坚持历史和逻辑的统一外,更强调知识考古学和文化人类学方法,以期能够真正挖掘出古代文学思想资源。
中国文学的发生也许可以追溯到很早,但独立的文学活动却是西周以后才有。此前的文学只是隐含在其他活动中,或者作为这些活动的一部分。因此,古代文学观念的明确表达一直要到春秋时期。然而,从发生学的角度来看,古代文学观念的发生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其中有主体的变迁、知识的积累、视角的转换、文化的转型,以及社会的发展、话语的更新等。这样,这项成果涉及的问题便非常复杂,具体说来主要有如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