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末和2004年岁初,演员张钰曝出的著名导演黄健中性爱录音带新闻,成了诸多新闻媒体娱乐版的热门话题。这些媒体不仅在第一时间报道事件的来龙去脉,而且纷纷以“内幕追踪”“知情人声音”“读者调查”等连续报道形式,对事件不遗余力的全方位报道。这样的情势,令人不由想起早些时候,与此事件颇有些异曲同工之妙的女歌手周璇曝光影视演员张铁林性交易案时新闻媒体热炒的情形。两则娱乐新闻颇多相似之处,一方是无名之辈,一方为成名大腕;一方是年轻女性,一方是年长男子,女方称男方提出以性交易为代价答应女方提出的演艺要求,男方坚称女方的说法纯属无中生有;女方都或明或暗地表达了演艺圈中存在的某种“潜规则”,男方均对此“潜规则”不予置评……耐人寻味的是,就在张钰曝光黄健中性爱录音带新闻的前几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刚刚对张铁林诉周璇名誉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周璇的行为对张铁林名誉构成侵害,判决周璇赔偿张铁林精神抚慰金人民币一万元并在报纸上赔礼道歉。迄今早已过15天的法定上诉期,我们未见周璇上诉的报道,这起案件可谓尘埃落定了。然而,娱乐新闻如此起起落落,“意外”“惊奇”不断,最终要靠法院了断,这可能出乎诸多娱乐新闻当事人(演艺人员、经纪人、记者)的预料,也留给我们诸多的思考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