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飞速发展和新闻竞争的日渐加剧,秘密采访已成为新闻记者,尤其是广播电视新闻记者采访过程中比较常见的一种采访手段。一些记者通过秘密采访获得了有独特新闻价值的新闻,有的还因此而获奖。但是,伴随秘密采访而引发的新闻纠纷甚至新闻诉讼日渐增多,一些广播电视新闻记者因运用秘密采访手段获取新闻而受到诸多非议,有的还因此被推上被告席。因此,在秘密采访手段日渐增多的今天,探讨其法律意义,对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顾理平: 江苏江阴人,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全国卓越新闻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委员。研究方向为新闻传播法学。先后出版《新闻法学》(1999)、《新闻侵权与法律责任》(2001)、《隐性采访论》(2004)、《新闻权利与新闻义务》(2010)、《社会新闻采写艺术》等学术专著9部。在《新闻与传播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100篇。先后在《当代传播》《中国广播电视学刊》杂志开设学术研究专栏。曾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闻侵权与法律责任问题研究”等科研项目近1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