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秦龙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及其当代意义研究》(项目批准号为06CKS002),最终成果为同名专著。课题组成员有:吕国忱、张俊芳、丁云龙、刘然、黄瑞玲。
近年来,我国理论界展开了一场关于“回到马克思”的学术讨论。这一场讨论激发了人们对马克思原著的研读兴趣,掀起了重新解读马克思文本的高潮,本研究正是这种解读的一种尝试。
马克思在探索人类解放道路的理论研究与革命实践中,形成了一个以共同体为特定研究对象,并具有内在逻辑联系和系统结构的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我们称之为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这一思想在马克思整个理论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马克思唯物史观诸多重要理论观点(社会形态理论、人的发展理论等)的形成都没有离开对共同体的探索和考察。但是坦率地讲,以往学术界对马克思学说这一方面的内容关注与研究不够。鉴于此,本研究对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及其当代意义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全面考察,努力使马克思的这一思想得到更全面、更完整、更系统的呈现。
纵观马克思一生的著述,本研究认为: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实际上是由“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抽象共同体”、“虚幻共同体”以及“真正的共同体”等内容构成的整体体系。
“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是人类文明的起点,它是以自然联系(主要是血缘联系)为纽带、以土地(包括附着于其上的果实等自然资源)为物质基础而形成的一种群体结合方式。这种共同体实质上反映了人们资源匮乏和缺乏独立因而不自由的原始状态,生产力水平低下是其存在的根本原因。它包括氏族、亚细亚、古典古代、日耳曼以及俄国农村公社等多种形式。“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思想在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其“抽象共同体”、“虚幻共同体”以及“真正共同体”思想的理论价值参照。
区别于“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抽象共同体”是作为“需要的体系”的“货币共同体”或“资本共同体”,它是一种物的依赖关系体系。“货币共同体”表现为生活领域的货币控制,“资本共同体”表现为生产领域的资本统治。伴随着商品经济(交换、货币、资本)的逐渐发达,“自然形成的共同体”走向解体,“抽象共同体”得以形成。这种共同体一经形成,就以一种压倒性的力量对人们造成统治,它所实现的不是真正个人的联合,而仅仅是货币、资本的联合。对于个人来说,这种共同体只是外在的、偶然的东西;同时又只是单个的个人满足需要的手段,因而这种共同体只是抽象的存在。
在马克思看来,共同体“真实”与“虚幻”的分辨关键在于:一种共同体作为感性的事实对于个人的自由发展提供了怎样的条件因而具有怎样的价值。以共同体对人的个性和独立性的是否认可和达成为价值衡量标志,马克思把共同体划分为“真正共同体”与“虚幻共同体”。阶级和国家(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国家)作为共同体,同那些结成它而对它有所期待的个人相对立,甚至成为个人发展的桎梏,最终不能为结成它的个人提供充分自由发展的条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把阶级、国家作为“虚幻共同体”典型形态加以认定。这种共同体存在的直接原因是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在这种共同体中,个人的全面发展和真正联合不过是一种掩盖真实现实生活的欺骗而已。
对马克思来说,无论是“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抽象共同体”还是“虚幻共同体”终究都是要消亡的,取代它们的将是一种与其性质殊异、全然异致的联合体,马克思称之为“真正(真实)的共同体”——“自由人联合体”。这种共同体实现了“对自己的生存条件和社会全体成员的生存条件”的控制,因而“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这种共同体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作为物质前提,以“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作为社会结合基础。它标志着“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时代的到来。
纵观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本研究认为:从“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抽象共同体”、“虚幻共同体”到“真正共同体”序列的发展演变,一方面体现了生产的更大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更大提高;另一方面也表征了人的自由发展程度越来越高,人类解放程度越来越高。
本研究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当代价值的挖掘。我们认为,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价值不仅仅在于这一思想提出的许多有关共同体的结论性意见,更重要的是它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观察人类自身及社会现象的崭新视角。正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确会使一些问题变得更加明了和易于被澄清。
一般来说,我们通常把所有制理解为公有制和私有制两种类型,这样的理解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历史和实践证明,所有制问题是很复杂的。以共同体作为切入点并深入考察,我们就会发现:对私有制来说,存在着“保存着共同体形式”的私有制与摆脱了共同体形式外观的纯粹私有制的分别;就公有制来说,其实就是共同体所有制,但是前资本主义那种共同体所有与超越了“纯粹私有制”之后的共同体(“自由人联合体”)所有是截然不同的。这些,我们以往都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马克思提示的共同体视角无疑有助于我们更加完整、准确地理解人类社会的所有制问题。
马克思曾经把人的发展概括为三种历史形态:自然发生的“人的依赖关系”阶段、“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以及“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阶段。如果从共同体的视角来看,人的发展的第一形态实质上是人对各种共同体及其代表人的依赖,人没有实现真正的独立,更谈不上自由发展。人的发展的第二形态是在经济基础关系上摆脱了共同体的束缚,获得了一定程度(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独立性,但还受到以物的总代表身份出现的货币(资本)——这种“抽象共同体”的统治。与此同时,阶级、国家等“虚幻共同体”形式仍然存在,仍然压抑着人的发展。人的发展的第三形态即个人全面发展的自由个性时代,正是“真正共同体”即“自由人联合体”形成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人类自觉地以独立个人的身份结成共同体,作为共同体成员的个人也因此实现了真正的发展,至此人类才真正开始自己的历史。
马克思视交往为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并揭示了共同体和交往之间的紧密关联,从而提示了一种理解共同体与交往问题的崭新视角。从内涵来看,共同体就是以一定的纽带联合起来的共同关系。这种共同关系只有通过交往才能实现,而交往最初就是共同体的交往。共同体始终是人类交往实践发生的主体和条件。从横向交往的角度来看,交往活动双向整合是个体主体与共同体主体资质生成的可能性基础。就共同体主体而言,它是交往关系整合而成的社会主体。它从狭窄封闭走向宽阔开放、从狭隘地域走向世界历史、从区域共同体走向世界性社会共同体需要经历漫长的历史过程,这一过程是通过交往实践来完成的。就参与交往的个体主体来说,人类共同体的发展促成了人类从地域性的人向世界历史性的人的转变。
对东方社会发展何以呈现出停滞性这一问题,原因可能有许多。从共同体视角看,“村社共同体”的长期、普遍和牢固的存在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对于“村社共同体”何以在东方社会长期存在,马克思论述了如下几方面的原因: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和手工业结合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专制主义国家的存在以及个人对“村社共同体”来说不独立等。对于东方国家呈现专制性特点的原因自然也会有多种解释,从共同体的视角看,所谓的东方国家专制统治就是东方国家奴役农村公社(共同体)的一种统治形式和社会管理体制。在这种专制统治中,亚细亚生产方式下的农村公社土地公有制和国家土地所有制是其经济基础,而农村公社的自治和政治上静止无为则是它的社会基础。这种全新的解释是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带给我们的重要启示之一。
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不仅具有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共同体意蕴和政治学意义上的国家共同体、阶级共同体内涵,更具有丰富的哲学历史观和人学理论指涉。马克思对“抽象共同体”、“虚幻共同体”对抗和异化关系的批判,为我们今天深刻认识资本主义异化社会提供了重要视角。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深刻人文意蕴正在唤醒当代国人对和谐社会共同本质的探求,不断拓展着国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空间。
本研究是迄今为止国内外关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第一项系统研究,其最大特色是立足于马克思的理论文本,在忠实于其理论原貌的前提下,力图在结构系统性、逻辑周延性和体系完整性方面对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进行全面解读,使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得到整体再现。并在此基础上,本研究站在时代的高度,深入挖掘并揭示了这一思想的当代价值,力求服务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同时通过理论与实践的互动,拓展马克思理论的研究视阈,推进整个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