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基于夫妻忠诚和婚姻稳定的考虑,一些婚姻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了“夫妻忠诚协议”。为确保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有的婚姻当事人还对夫妻忠诚协议予以公证。而当婚姻当事人实施有违夫妻忠诚协议的行为时,一方当事人则要求对方依据夫妻忠诚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倘一方当事人不愿依约履行责任和承担后果时,则引发纠纷诉至法院,进而引发夫妻忠诚协议的性质认定与效力判断。
婚姻法,法律解释,家庭法,夫妻关系,亲子关系
王歌雅: 王歌雅(1963~ ),女,山东掖县人,博士,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人身权法、性别与法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