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是共和国的摇篮、人民司法的发祥地。1931年,我们党在赣南创建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了临时中央政府。1932年在瑞金建立临时最高法庭,何叔衡担任主审。1934年成立最高法院,董必武担任院长。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最高法庭、最高法院领导下,苏区的人民司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依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颁布的法令、训令等,处理了许多刑事、民事案件,为保卫新生的人民政权和巩固革命根据地做出了重要贡献。本文就苏区时期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和审判实践作简要介绍。
婚姻法,法律解释,家庭法,夫妻关系,亲子关系
郭玉元: 郭玉元,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