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在我国流传千年的习俗,是当前我国许多地区缔结婚姻时不可或缺的环节,然而,现代社会彩礼被商业化了,“明码标价”“坐地生财”“利用彩礼骗财”等怪相丛生。彩礼“讨个好彩头”的原有之意被严重扭曲,让人不堪重负。作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基本法的婚姻法应对此做出反应,明确彩礼的限额、给付、返还等一系列制度,以充分发挥法的指引、评价功能,让彩礼回归其初衷。
婚姻法,家庭,法律关系
杜江涌: 杜江涌,法学博士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