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婚姻登记瑕疵发生的民告官(民政局)案件屡见不鲜。本文通过分析“郑松菊诉乐清市民政局案”等典型案例,指出我国当前处理婚姻登记瑕疵案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婚姻登记早期公开、婚姻登记审核实质化、行政补正、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四种递进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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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淑岩: 潘淑岩,硕士学历,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婚姻家庭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