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青少年服务对应三级预防机制中的矫正预防机制,主要是对已经产生不良结果的青少年进行干预,避免产生恶性后果。结合实际服务,本章内容分为以下几节:“两需”青少年服务、社矫青少年服务、涉案青少年服务与涉毒青少年服务。每一节都将按照概述、分析需求、选择理论、设定服务目的、设计行动策略、参考工作模式与案例分析的逻辑编排,其中案例来源于广州市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广州市尚善社会服务中心,供读者参考。
青少年,社会工作,广州
王静: 华侨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
卢玮: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院副研究员,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博士。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及民政部政策理论课题主持人。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专家。研究方向:孤残儿童救助、未成年人保护与青少年发展、社会工作教育与人才培养。
及晓涵: 中山大学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马玉: 中山大学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中心研究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