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行政体制改革与法治政府建设经过了四个发展阶段,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组织法制日趋完善,初步实现了行政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与法治化,有效加强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和对行政活动的监督。但是,中国行政体制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也存在很多缺陷,需要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国,1978-2018
李洪雷: 李洪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