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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事权利保障和民事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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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中国民法主要局限于婚姻家庭和继承领域。中国民法是和改革开放同步发展繁荣的。1986年颁行的《民法总则》使中国民法在法律体系中获得了应有地位,标志着中国民法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1992年后,中国各个领域的民事单行法粲然大备,包括《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司法解释也主题多元,内容丰富。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编纂民法典,中国民法进入了民法典时代。2017年《民法总则》的颁行,标志着中国民法典编纂完成了最重要的一步,民法典分则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整个民法典预计将于2020年完成,届时中国民法将更为完善。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的一个重要变化是,社会领域不断蓬勃发展,国家不再包揽社会领域的全部事务,国家权力从民事领域不断撤离。在民事领域,市场逐渐形成并不断扩大其范围,技术革新不断翻新交易模式;私人财产的合法性被认可,财产数量和种类都与日俱增;民众公共精神的兴起催生了众多非营利组织,它们在社会公共事务领域厥功至伟;民众的权利意识复苏和勃兴,对权利救济和保障的需求日益高涨……社会领域尤其是民事领域的这些变化,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1978~1992年,通过法律助力培育社会的政策目标。以1986年颁行的《民法通则》为标志,国家开始容让社会,承认国家之外的社会领域,公民(自然人)也享有类型丰富的民事权利。二是1992~2007年,在这一阶段,市场经济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民众的经济自由空间得到实质性突破,1999年统一《合同法》的颁行确认和巩固了市场改革成果,并推进了市场经济的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践行,使个人财富的数量激增,类型多元,保护产权的诉求日益强烈。《物权法》的颁行是中国民事权利保护的另一高峰。三是2007年至今,中国民事法治进入佳境。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意愿、多年的民事法治理论积累、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交易实践,为中国民法典的编纂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2017年中国通过了《民法总则》,这预示着中国民法典编纂迈出了最为重要的一步,中国即将拥有自己的民法典,中国的“民法典梦”也即将成真。40年中国的民事法治是包括立法、司法、法律文化等领域在内的一个复杂系统。其中,立法和司法解释是最为直观的因素,因此本书主要以它们为中心展开。民法首先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关系的反映,脱离经济关系的民法没有用武之地;但民法通过确立市场经济和其他社会领域的运行规则,也可反过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国民事法治充分体现了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复杂关系:经济发展急需法律回应,法律反过来促进了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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