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市城市管理委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发布和备案的管理,落实好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文件以及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程序。市城市管理委制发的16件规范性文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北京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信息平台报请备案审查;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7件文件,市城市管理委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前均经过市城市管理委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此外,配合法律顾问单位审核招标文件30余件,合同280余件。
城市管理,北京,年鉴报告
范开花: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