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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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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工作机制和决策程序,委党组修订了《党组工作规则》,列出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并明确了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的规定,明晰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决策主体权限和决策程序,针对“三重一大”具体事项分别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制度,实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17年,共召开党组会14次,其中,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13次,涉及议题2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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