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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贯彻落实新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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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及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即市城市管理委三定方案,明确了市城市管理委作为全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是负责本市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在强化和完善原有内设机构职能职责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反复论证,积极与市编办沟通协调,确定了新的职能职责,新增了5个职能处室和30个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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