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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面深化改革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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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重大决策和《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部署,加强体制机制研究,整合相关职能,编制三定方案,明确职责定位,经北京市政府批准,2016年7月28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立并举行揭牌仪式。作为北京市城市管理的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北京市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在原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的职责基础上,划入的职责包括市发展改革委的煤、电、油等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煤炭、电力、电源点的行业管理,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职责;市商务委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有关监督管理职责;市园林绿化局的城市建成区市管道路两侧绿化带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市水务局的城市河湖管理范围内(不含水域)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责。新增的职责包括对本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专项整治、检查评价的职责;本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综合协调管理职责,以及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的职责包括加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综合协调和督察考核职责,加强城市管理财政预算运维资金和市政设施建设的统筹管理职责,加强对供热、燃气、环卫、路灯等企事业单位城市运行任务保障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价职责,加强对各区城市管理主体责任考核职责,加强对农村地区环境卫生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管理职责。

2017年,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构组建,全市城市管理系统深化体制改革。2月,市城市管理委“三定方案”印发,贯彻落实《关于调整区级城市管理体制下移执法重心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编委〔2017〕1号)文件精神,区城市管理机构组建完成,十个远郊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设置完成,区级网格化机构组建全面到位,市、区城市管理系统衔接更加顺畅。建立城市管理领域财政预算运维资金和市政设施建设统筹管理机制。落实“放管服”工作部署,简化审批流程,申报纳入“一会三函”绿色通道项目23项。全年完成市级牵头任务13项、市级配合任务14项,在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垃圾分类、背街小巷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加强改革督察工作,坚持突出督察重点,坚持紧盯落实中的问题,坚持务求改革实效,对出台半年以上的改革文件开展全面督察。市城市管理委落实市委改革督察要求,先后承担了有关督察任务7项,牵头2项,分别是《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4〕54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生活垃圾异地处理环境补偿机制的通知》(京政容函〔2015〕97号),督察取得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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