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机构组建
在线阅读 收藏

2月22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17〕10号)。按照方案,市城市管理委进行职责、机构和人员调整。市城市管理委(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作为本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是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市城市管理委以原市市政市容委为基础,划入煤电油气等能源日常运行、充电站(桩)建设运营、再生资源回收、城市建成区市管道路两侧绿化带的环境卫生、城市河湖管理范围内(不含水域)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责,新增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专项整治、检查评价等职责,加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等职责。设29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229名。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