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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政治化的中亚伊斯兰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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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五国是中国的近邻,其中三国与中国有3000多千米的边界线。中亚五国近400万平方千米广袤地区被学术界称为狭义的中亚。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着近6000万人口,其中80%以上为穆斯林,大部分属伊斯兰教中的逊尼派信众,遵从哈乃斐教法学派。7世纪后期伊斯兰教在中亚传播;10世纪,中亚强大的喀喇汗朝将伊斯兰教传入我国的新疆;16~19世纪,中亚地区的伊斯兰教民族化过程完成,中亚成为世界伊斯兰教传播发展中的中心地区之一。

苏联时期,作为加盟共和国的中亚五国,宗教信仰日渐淡薄,即便是最基本的穆斯林生活习俗也难以延续。中亚伊斯兰复兴的起点始于1990年9月,苏联颁布的《关于信仰自由和宗教组织法》规定,一切宗教活动都是合法的,从而为宗教的复兴提供了法律依据。苏联解体后,伊斯兰教在中亚五国成为独立的主权国家之后开始全面复兴。

中亚伊斯兰教的复兴,既有社会现实要求的动因,也有历史方面的深刻根源。中亚五国的伊斯兰教信仰与民族意识交织在一起,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古兰经》及其教义、教法规定的一系列法则和生活礼仪,具有根深蒂固的影响,往往与当地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紧密相连。

中亚伊斯兰教的复兴,与苏联解体和中亚五国的先后独立密切相关,与信仰领域填补“空白”的契机无不关系。基于历史和现实的考虑,中亚五国独立后的领导层,为增强本国国民的凝聚力和争取穆斯林大众的民心,从维护国家主权和巩固自身执政地位的角度出发,普遍将伊斯兰教作为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而大力支持与鼓励,为伊斯兰教的复兴提供了官方层面的强大保证。这是中亚伊斯兰复兴最显著的特点和基础。

中亚伊斯兰的复兴,在组织保证上产生了从国家到地方的完全民间性质的穆夫提穆斯林事务管理机构。穆夫提委员会是穆斯林群众组织,负责国家所有伊斯兰教事务,政府对于委员会的工作给予充分的自由和支持,但活动经费全部自筹。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为:负责解经、朝觐、伊斯兰教育等事务。

中亚伊斯兰教的复兴,使伊斯兰教义、教规重新在中亚五国穆斯林中“回归”。礼拜、封斋、割礼、婚礼、葬礼、饮食禁戒等伊斯兰教义、教规所要求的规定普遍得以遵行。大批穆斯林青年进入清真寺或经文学校学习伊斯兰文化知识,并在日常生活中加以遵行,履行基本信仰和五项功修已成为中亚五国穆斯林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亚伊斯兰的复兴,使中亚五国的清真寺和圣墓(拱北)得以修复与新建。苏联时期,中亚五国仅保留了百余座清真寺,而现在已有上万座,仅吉尔吉斯斯坦国家登记的清真寺就有2000多座。一些在中亚有重要影响的“圣裔”、伊斯兰学者、长老等陵寝大都得以修复或新建。学习伊斯兰文化和《古兰经》知识的经文学校、宗教学校在各地兴办。吉尔吉斯斯坦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伊斯兰教育小学、中学有60多所。中亚的伊斯兰教育中坚持本土传统文化和学习用经典,反对将不符合传统的新的宗教思想引入国内,以保持固有的伊斯兰传统文化占据主导地位。

中亚的伊斯兰复兴始终旗帜鲜明地坚持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去政治化和极端化。利用宗教进行社会政治活动或宣扬本质上反宗教、反人类和反社会的极端主义,因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成为各国政府严厉打击的对象。中亚五国的国家领导权仍基本掌握在世俗领导人手中,宗教界所谓的“政治人物”并未在国家政治层面形成势力。伊斯兰教在某些地区、某些时候被用来影响和引导教众,但更多时候它的政治要求会被社会主导力量所压制。中亚五国的法律和国家领导层严格实行并坚持政教分离制度,无一例外地通过宪法,确立民主、世俗和法制的国家发展模式。各国法律均写明宗教和一切宗教活动同国家分离,不允许以宗教为基础建立政党,不允许宗教组织工作人员和宗教人士干预国家机关活动,防止极端思想传入造成国家不稳定的局面。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曾明确指出:“我们主张宗教要继续起作用,使居民掌握高尚的精神财富,继承历史遗产和文化遗产。但我们任何时候也不允许让宗教口号成为夺权的旗帜,成为干涉政治、经济和法律的借口。因为我们把这视为对我国安全和稳定的潜在威胁。”中亚五国的弘扬传统、反对极端、去政治化是伊斯兰复兴最显著的特点。

中亚的伊斯兰复兴尽管曾出现过一些受激进思想影响的激进分子造成的骚乱,但从整体上看,中亚伊斯兰教复兴主要是人们追求信仰的结果,而非要求按教法、教义对社会政治经济体制进行全面改革的结果。伊斯兰教的复兴本身就包含重新认识本民族的精神文化遗产、团结全民、树立新型社会道德规范的因素,反映出整个社会对保存和继承本民族文化遗产的强烈愿望。这种复兴正在使伊斯兰教成为中亚广大穆斯林的精神灵魂和民族文化不可分离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成为影响中亚新的地区文化特征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人们已开始习惯将伊斯兰教与民族传统联系起来,认为没有伊斯兰教就没有民族文化的复兴,因而伊斯兰复兴也成为推动中亚精神文明与民族文化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就现阶段来看,中亚伊斯兰教的复兴基本上呈现宣讲宗教教义和宗教信念、恢复传统宗教活动、建设宗教活动场所、兴办伊斯兰教育,以及要求人们遵从伊斯兰伦理道德准则等社会文化和精神层面,在政治上的干预能力有限。但伊斯兰复兴在客观上已成为中亚地缘政治和社会生活中不可忽视的因素,任何人在审视中亚社会政治发展时,都无法漠视它作为群众力量在特殊政治条件下可能产生的巨大政治能量和冲击力。但是,按社会发展的正常规律,在大多数条件下,伊斯兰教复兴作为中亚民族文化传统因素的组成部分得到扩展,即中亚伊斯兰教复兴更多的是一种传统文化的复兴,而非大规模的伊斯兰教“政治复兴”,去政治化、去极端化是伊斯兰复兴中把握的底线。

(本文发表于《中国民族报》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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